奔腾思潮》疲于返乡投票,台湾何时能不在籍投票?(张郁柏)

2024总统选举。(图/范扬光摄)

今年(2024)的1月13日适逢台湾的总统暨立法委员大选,笔者多位国外好友专程搭机返回台湾投票,笔者与返台的旅居海外朋友们餐叙时不禁感叹,许多台湾人为了参与选举,必须早早请假或暂时放下手边的工作,守在电脑或手机前抢车/机票,对于在海外或外县市工作/生活者实属不便,其主因在于台湾尚未实行不在籍投票。依照我国「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17条,选举人必须亲领选票至户籍地投票所投票,至多「投票所工作人员」若户籍地及工作地在同一选举区,并在同一直辖市、县(市),则能适用「移转投票」制于工作地进行投票。

不在籍投票的方式有许多种,最多国家(如美国、加拿大、日本、南韩等)采用的是「通讯投票」,海外公民或异地工作者,若经事先申请,会在投票期间内收到选票及信封,接着就必须在期限内圈选人选,并寄送至指定的选务部门,令人遗憾的是,台湾目前并没有通讯投票制度。支持通讯投票者认为,推动通讯投票制度符合世界潮流,且投票乃公民最重要的参政机制,亦为实践直接民主的主要途径,为宪法所明文保障的基本权,因此,为保障人民的投票权益,并增加被选举人的民主正当性,应当实施通讯投票制。反对通讯投票者则主张台湾目前受中国的威胁严重,尤其来往两岸经商的台商众多,难以确保来自中国的海外选票不被伪/变造,如《彭博社》(Bloomberg News)于今年1月10日即报导,台湾为了避免选举被中国介入,始终坚持选民必须亲自领选票前往投票所,即便全面实体投票将举导致数万名选民难以行使投票权,但为了确保选举的公正性,仍不实行通讯投票。

笔者认为台湾无法凝聚实行通讯投票制的多数民意,主因在于人民不信任政府能公正地举行选举,也不相信民众能抗拒诱惑独立完成投票。不论是1977年发生的「中坜事件」,2016年台南市李全教议长贿选解职案,2019年南投县第一选区县议员贿选递补案,2022年中选会禁止新冠确诊者参与九合一地方大选,乃至2023年的台南市正副议长贿选案等,在在显示实施近30年的地方及中央选举,存有许多政府不彰、被选举人行贿及选民受贿的情形,进而导致台湾人民对选举制度的看法是「防弊优先」。若观察台湾目前的选举制度,除了严格控管选票的印制与配发的数量之外,当天投票完就必须直接开票,并开放民众一起观看开票过程,如此作法确实可让舞弊机会降至最低,但背后却是靠着牺牲大量旅居海外与外县市人民的权益才达成。又刚好,通讯投票因为受限于邮务作业,会导致需花上更多时间来开票,无法达到「当天投、当天即开完票」的作法。有论者认为可在海外大使馆或代表处设立投票所,一样可落实当天投票、当天开票,但因为国外时区与台湾时区或有不同,可能导致开票时间出现落差,虽也有论者认为可全程录影票匦封箱以避免舞弊,但万一出现技术问题导致录影突然中断或灯光突然灭失等问题,又将导致质疑选举公正的声音四起,不论各方人士如何提出更好的解决方式,台湾民众似乎仍坚持用「最传统、成本最高」的全面户籍地实体投票方式来实践民主政治。

笔者认为,在不久的将来,台湾的民主政治越发成熟、民众对选举公正性的信心提高及对检调司法勇于除弊的认知加深,以及防伪科技技术的提升与普及,或可考虑先试行「全国性公投通讯投票制」。若参考行政院曾提出的《公投不在籍投票法》草案,台湾可考虑先以全国性公投为标的试行通讯投票制,寄送公投票予海外旅居者,或在各县市指定地点设立外县市设籍者投票所,让非在户籍地者能参与投票。此外,若对旅居中国的通讯投票有疑虑,则可考虑暂不开放旅居中国者适用之,毕竟中国与台湾仅一海峡之隔,往返班机众多且无时差,旅居中国者返回台湾直接参与选举的机会较诸其它国家或地区高。

世界上并无完美的投票制度,但我们仍旧可以努力让多数人都参与民主选举,许多人受限于工作地点,以及长距离移动所需的时间与金钱成本,导致无法行使其公民投票权,进而可能使他们的声音持续被社会排斥于外,而难以得到政治人物的重视。笔者相信,在不减损国人对于投票的信任、选举也不会被不当介入的前提下,实施如通讯投票的不在籍投票制度,是一项必须被实践以保障更多人民选举权的投票制度。(作者为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 (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法律硕士、律师高考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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