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此只有官司与纠纷 不认这个老妈!儿子求免养获胜
彼此只有官司与纠纷,儿子不认这个老妈,诉请免除扶养义务获准。(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妇人小萱(化名)因为年纪已经很大,加上本身身体状况不佳,因而无法外出工作赚取金钱,导致没有经济能力,无法维持她的基本生活,因此依法向已成年的儿子阿国(化名)请求,应按月给付给她15000元的扶养费,并且直到她的死亡之日为止。
法院审理,阿国指控,母亲从他出生后,就忙于经营事业,并且有去大陆开公司,仅农历过年才会返家,他出生后先由住眷村的外公外婆扶养,他对母亲根本没有印象,外公外婆照顾他到小学五年级时,他就独居照顾自己,他与母亲有多项诉讼,双方只有官司与纠纷,因此请求免除扶养义务。
法官考量,依据小萱的税务财产所得资显示,她已经无法以自己财产维持生活,而阿华是第一顺位扶养义务人,且小萱有受扶养之需求,因此依法向阿国请求给付扶养费,自属有据。
但小萱也坦承,当年因为忙于工作,才会将阿国的生活照顾托付给外祖父母,因此就与阿国相对疏离,还导致感情不睦,她确实没有参与到阿国的成长及求学过程,阿国的生活费是她的父亲不定时给予。
法官审酌,小萱在阿国未成年时,未尽扶养义务外,也未参与他的成长过程,且仅有小萱的父亲有支付扶养费用,而小萱不曾给付过。日前依法宣判,阿国请求免除她对小萱的扶养义务,应予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