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灾难来时断讯 NCC修法要求基地台需有防灾功能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今天(21日)审查通过「行动通信网路业务基地台设置使用管理办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增订具防灾功能的基地台必须具备一定时数以上的备用电源容量和一定等级以上的耐风程度等相关规范,并要求电信业者在管理办法修正发布后三个月内,针对既有基地台提出改善计划。
NCC检讨民国105年7月上旬的尼伯特台风和9月下旬的梅姬台风造成许多基地台损害的情形发现,约有70%因电力中断所致,因此这次审查通过「行动通信网路业务基地台设置使用管理办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增订具防灾功能的基地台必须具备一定时数以上的备用电源容量和一定等级以上的耐风程度等相关规范。
NCC发言人翁柏宗指出,在新修订的管理办法中,空地型铁塔式基地台备用电源必须达4小时以上、铁塔耐风达15级以上;偏远地区设置在建筑物上的基地台备用电源需达2小时以上;至于经主管机关指定具有防灾功能的基地台备用电源必须达72小时以上。
翁柏宗表示,这次的修正草案近期将办理预告,公开征询意见,电信业者必须在管理办法修正发布后三个月内,针对既有基地台提出改善计划,并每个月提报基地台备用电源和铁塔结构的检查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