币商面交遭掳洗劫!3恶煞骗走70万泰达币 全遭强盗罪起诉

22岁阳男、20岁林男持刀强盗2万多颗虚拟货币,折合台币约70余万,士林地检署依加重强盗起诉。(翻摄画面)

22岁阳姓男子熟知虚拟货币一但入帐后很难追查,透过「阿辰」介绍约刘姓币商见面,今年6月22日萌生歹念,伙同林男将刘男强押上车,随即将刘手脚捆绑、蒙住双眼,强行取走手机,假借刘男名义拨号给友人,声称已经收到现金,友人转出价值70万余元的「泰达币」,得逞后将刘男丢包在路边,士林地检署依加重强盗罪起诉阳、林以及介绍的张姓友人。

阳男透过23岁张男介绍,认识绰号「阿辰」男子,而阿辰再利用Telegram约出绰号「金财库」的币商,57岁刘男6月22日晚上10时许与阳、林约在内湖旧宗路路边见面,林男亮刀抵住刘男身体,逼迫上车,并在车上用束带、口罩捆绑刘男,要求转入虚拟货币到阳的钱包内,不然要拿刀捅刘男。

刘男被狭持后只能配合,告诉友人「阿强」已经收到现金,阿强即汇出2万1000余颗的泰达币,市价约70万元,再抢走刘男身上的1万元现金,得逞后,车辆行经新北市树林区,阳等人将刘驱赶下车,刘男逃逸并报警。

阳等人立即强网新庄一处KTV「庆功」并分赃,其中阳男拿到20万4000元、在场持刀的林男分得5万2500元,介绍人张男分得6000元,警方获报后厘清身分,24日持拘票逮捕阳、林以及幕后的介绍「阿辰」的张男,阳男否认有动手打人,林、张则否认强盗,并称没有分到钱,事后才知道阳要去「拚钱」,但检察官认为阳等3人有犯意的联络及行为分担,皆为共同正犯,应负全部责任,依法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