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态男友恐赫「裸照贴电线杆」硬上她6次下场超惨
变态男友恐赫「裸照贴电线杆」,硬上她6次下场超惨。(示意图/shutterstock)
台中一名陈姓男子2017年透过交友网站结识一名女子,并与对方发展成情侣关系,但自2020年10月至2021年4月间,陈男却以女方的裸照威胁发生性行为,更恐恫若女子不从,就要把裸照贴在她家附近的电线杆上,逼女方乖乖就范,强制性交得逞6次;法官依犯强制性交罪,共6罪,各判处陈男有期徒刑1年8月,应执行有期徒刑2年,缓刑4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
据判决书指出,陈男于2017年4月间,透过交友网站结识A女并交往,2020年10月至2021年4月间,陈男透过LINE通讯软体,传讯A女恫称:「看来我只好找人去台北蹲了,搞不好还能再尝尝鲜呢,幼齿的肉体我也很久没吃了」、「如果不乖乖配合,不管妳嘿,但愿妳不会后悔没有做什么事,自己承担后果乖乖配合」,接着传送A女裸露胸部、下体照片给对方。
并在讯息中恫称,若A女不从,就要将照片印出来,贴在A女住家及上班地点,「不介意我请人去你家附近贴满电线杆吧?」,更提出许多变态要求,最后还提及A女的女儿及母亲,威胁若A女敢去报警,就要毁掉对方,致其心生畏惧,分别于2020年10月至2021年4月间,在租屋处遭陈男强制性交得逞6次,最后A女选择报警提告。
法官审酌陈男与A女为男女朋友,陈男仅为逞一己性欲之满足,以恐吓、胁迫之方法对A女为强制性交之犯行,毫不尊重A女之性自主权,对A女造成不可抹灭之伤痛,恶性重大,法管考量其犯后坦承犯行,并已与A女成立调解,依犯强制性交罪,共6罪,各判处陈男有期徒刑1年8月,应执行有期徒刑2年,缓刑4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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