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子陈致中洗钱罪判刑1年定谳 北检将嘱托雄检执行
台北地检署
南港展览馆及龙潭购地案洗钱案,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将前总统陈水扁的儿子陈致中判刑1年,并科罚金150万元确定,陈致中须入狱,最高检赶在下班已通知北检启动防逃机制,北检执行科已分案处理,据了解,法院已通知移民署对陈致中实施境管,北检将对陈致中采取户籍迁移等措施,并以陈目前住居所在高雄,将嘱托高雄地检署传唤执行入监。
至于陈水扁老婆吴淑珍洗钱罪将台湾高等法院更二审判刑2年部分,最高法院认为,更二审认定吴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一造辩论判刑,但依高雄长庚医院在去年对她的诊断证明,及新冠疫情之变化等,她是否有因疾病不能到庭,更二审判决理由不备及调查职责未尽,此部分撤销发回。
龙潭购地案等洗钱部分,高院更二审吴淑珍虽然请假未出庭,但委由律师辩 称,她误认所收取的款项为政治献金、无洗钱犯意,但合议庭认为, 她涉犯这两起案件贪污罪部分,都判刑确定,不涉洗钱的辩词不可采信。
陈致中及黄睿靓部分,更二审考量陈及黄协助吴淑珍切断重大犯罪所得财物的资金性质及来源,透过繁复手段设立海外帐户,涉入不浅,各依洗钱罪判刑, 但考量黄女涉犯情节较轻给予缓刑宣告。此部分上诉后,最高法院驳回确定。
因此陈致中判刑1年,并科罚金150万元确定,妻子黄睿靓判刑10月,并科罚金100万元,缓刑4年,并给付公库100万元确定,陈致中夫妻遭扣案的洗钱财物816万余美金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