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夺市场派投票权!证交所认「违反权益」:7/2起列全额交割股
▲大同公司董事长林郭文艳(左)、律师赖中强(右)。(图/记者陈心怡摄)
台湾证券交易30日晚间发出新闻稿指出,大同(2371)未能具体说明部分股东没有表决权及选举票,股东权益影响甚钜,自7月2日起改为定从7月2日起,股票列为变更交易方法。
证交所表示,大同109年6月30日召开的记者会未能说明股东会上,部分股东所持股份无表决权、未发给部分股东表决权票及选举票之法律依据及相关事证。
因此,证交所认定大同对股东权益影响甚钜,并与公司治理股东行动主义有违,核有本公司营业细则第49条第1项第14款规定之情事,爰公告自109年7月2日起,将其上市有价证券列为变更交易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