駁廖俊智「不排除核電」說 台灣環保聯盟:難以苟同違法失職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昨上午邀请中央研究院院长廖俊智列席报告业务概况。本报资料照片
中研院院长、国家气候变迁对策委员会副召集人廖俊智昨(11)在立院答询时表态,台湾不能放弃任何减碳的机会,核电也不能排除,地热、去碳燃氢技术应持续发展,台湾没有放弃任何干净能源的本钱。对此,台湾环保联盟今声明「廖院长的言论我们难以苟同,并深感遗憾」,更指廖是公职人员,应遵守国家政策与法令,却公然主张不应排除核电,实在违法失职。
台湾环保联盟表示,公职人员不应公然发表违法的拥核言论,我国环境基本法第26条规定,政府应订定计划逐步达成非核家园目标;气候变迁因应法第5条第3项第2款也规定要逐步落实非核家园愿景。中研院的院长是公职人员,理应遵守国家法令和政策,但廖院长竟公然作出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发言,主张不应排除核电,实在违法失职。
台湾环保联盟重申,真正事实是台湾没有发展核电的本钱。台湾是地狭人稠的海岛,且地震、台风频仍,核电灾变风险高,万一产生重大灾变,可能让台湾灭亡。此外,万年毒物核废料至今找不到处置场所。发展核电,纵然能安全地没有意外产生,也会留下更多的毒物让后代子孙去承受,这是违反世代正义、违背永续发展的行为。所以台湾没有发展核电的自然和社会条件。
台湾环保联盟强调,不应以减碳为由破坏台湾非核共识。台湾社会经过数十年的论辩,逐步达成共识,才会将非核家园目标写入上述法律。台湾碳排仅占全球的0.57%,为了减少这么少的碳排,值得牺牲非核家园社会共识与台湾安全吗?而全球减碳的能源政策共识是加强节约能源和发展再生能源,不是核电,根据国际能源总署推估,2050年全球发电量,再生能源占88%,核电只占8%。
台湾环保联盟还说,发展核电并不会带来低的电价,根据国际能源总署数据,目前欧盟核电的发电成本高于太阳光电或风电2倍以上,预估在2050年时前者高于后二者4倍以上。联盟期待政府官员展现落实非核家园的决心,莫再让核电争议迟滞能源转型、因应气候变迁应有的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