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党产撤诉被驳回 中华救助总会:法院判决违法谬误

不当党产撤诉被驳回,中华救助总会:法院判决违法谬误。(本报资料照片)

中华救助总会2020年9月被不当党产委员会认定为国民党附随组织,因此禁止处分不当取得财产,救总后续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处分,但高等行政法院近日驳回告诉。救总今发声明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决明显违法谬误,完全无视党产会处分有诸多程序及实体瑕疵,深感遗憾,待收到判决后,将提起上诉。

救总指出,党产会调查期间是「先射箭、再画靶」,刻意忽略对救总有利的证据,甚至刻意依既定立场扭曲历史资料,像是救总是民间人士1950年响应蒋中正的青年节文告而成立,但党产会却刻意指是响应蒋中正「总裁」的号召,明显是指鹿为马、张冠李戴。

此外,行政法院对党产会处分有严重程序瑕疵也视而不见,虽然党产条例明文规定处分做成前必须经过听证程序,但党产会做出处分的证据资料显示,有63%没有经过听证程序检验,导致程序空洞化,就连党产会委聘的专家证人也曾在听证会表示,救总不是国民党的附随组织,国民党没能力指挥救总。

救总说,党产会没有一句听证调查证据的结果,偏颇认为救总是国民党的附随组织,显然违法,虽然开庭时已向法院说明,但法院却认定听证程序合法,而法院认定国民党曾实质控制救总的原因之一,为时任救总理事长谷正纲须向蒋中正报告,对选任理监事成员更负有纠正、除名之责,但此部分偏离事实。

救总指出,在诉讼中已说明,国民党不满雷震等自由派人士担任救总监视,但这些人仍持续多届连任救总职务,显见国民党对救总人事无实质掌控权,对于法官判决的认定事实完全偏向党产会,感到非常困惑。

法院称「虽原告系以公益为目的之社团,但其仍可能实质拥有不当取得财产,惟原告脱离国民党实质控制时,不曾与国民党进行结算,显非以相当对价转让」,但救总强调,财产没有一分一毫来自国民党,要如何与进行结算?因为没有财产来自国民党,没有结不结算问题就构成「显非以相当对价转让」?

救总说,党产会原处分未说明救总何时脱离国民党实质控制,因此已有认定事实疏漏瑕疵的违法,虽向法院主张,但法院却帮党产会「补破网」,声称救总是2001、2002年脱离国民党实质控制,令人匪夷所思,似乎已成为行政机关的捍卫者, 实在令人失望,因此后续将上诉,盼最高行政法院废弃违法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