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拒检!内政部宣布:「非法包租代管」缓冲期6/26止 最高开罚20万

内政部抓非法包租代管。(示意图记者林敬旻摄)

记者董美琪综合报导

为维护房东房客权益,内政部于1月底宣布「租赁住宅服务业务检查及非法经营包租代管业务查处注意事项」,各地方政府优先查处非法、被检举违规或发生争议业者;此外,租赁专法施行后2年的营业缓冲期,将于今年6月26日届满,届时业者若未经许可,最高可处20万元。

内政部表示,107年6月27日施行的租赁专法,已建立包租代管专业服务制度,为确保业者服务品质,这次发布的查处注意事项有4个重点,包括:一、各直辖市或县(市)政府得组成业务检查小组执行查处作业,必要时得请租赁住宅服务业公会协力办理。二、优先查处非法、被检举违规或发生争议的业者。三、针对包租代管业应遵循之业务责任进行检查。四、包租代管业者应提供执业纪录文件主管机关查核,且不得规避、妨碍或拒绝业务检查。

内政部指出,租赁专法施行前「已经营包租代管」的业者,于租赁专法107年6月27日施行后,有2年营业缓冲期,今年6月26日缓冲期届满后,如仍未完成许可登记,且继续经营包租代管业务,即属「非法经营」,最高可处20万元罚锾。

内政部特别提醒业者,若尚未取得登记证,应尽速洽所在地直辖市、县(市)政府申请租赁住宅服务业许可登记,以保障合法经营的权益。至于已许可登记的业者,如有规避、妨碍、拒绝业务检查,或违反业务责任,最高可处5万元罚锾。

内政部强调,房东透过合法业者提供包租代管服务,除能免除繁杂租屋事务外,还能享有租金收入所得税优惠,有兴趣民众,可至「内政部租赁住宅服务业资讯系统」查询合法业者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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