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恋情遭阻 高雄男助女友杀母 二审维持原判

韩沅彬(橘衣者)协助女友郑裕燕刺杀母亲,遭判13年8月、褫夺公权7年,二审驳回上诉。(本报资料照/袁庭尧高雄传真)

女子郑裕燕不满与男友韩沅彬交往、遭母亲阻止,去年与韩共谋大社果菜市场杀母亲致死。(本报资料照/袁庭尧高雄传真)

女子郑裕燕与男友韩沅彬交往遭母亲阻止,去年与韩男共谋在大社果菜市场刺杀母亲致死。一审判韩男13年8月、褫夺公权7年;郑女15年6月,褫夺公权8年。高雄高分院6日宣判,上诉驳回,维持一审原判,可上诉。

今日宣判,仅在押的韩男到庭听判,法官宣判后问韩男有无问题,他反应稍慢、回答「谢谢法官」,随即还押。

去年19岁的郑女不满母亲王女反对2人交往,王女认为女儿高中交男友太早」,还每天查看她的手机,引发郑女不满,透过Line与韩男密谋杀人

韩男购买水果刀后,在大社区果菜市场杀害王女。桥头地院合议庭认为韩男因为喜欢郑女,才失去理智犯下此案,想借此挽回女友的心,犯案后坦承罪行、写悔过书,并向被害家属道歉。

韩男因经济能力不足,未能与死者家属达成和解赔偿损害,但死者家属到庭表示不希望判处韩男死刑或无期徒刑,希望他能早日回到社会,做一些对社会有贡献事情

至于郑女,法官认为她是因为不满母亲的严格管教方式,一时糊涂与情绪冲动,教唆韩男杀母,从对话纪录来看,郑有参与讨论如何杀害母亲,属共同正犯。

合议庭认为,韩、郑两人都还年轻,经医院鉴定,韩的再犯可能性不高,加上他已悔过,且死者家属求情,及考虑郑女有轻度智能障碍,判韩男13年8月、郑女15年6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