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年改退休金缩水 前大法官汤德宗告中研院吞败
汤德宗卸任大法官时致词。(本报资料照片/林伟信摄)
2011年从中央研究院退休并担任司法院大法官的汤德宗,2019年卸任大法官,但他对中央研究院提告主张,政府推行所谓年金改革「不真正溯及既往」地大幅削减之前审定之月退休所得,提起行政诉讼,最高行政法院驳回上诉,判决汤德宗败诉确定。
汤德宗原本是中央研究院聘任人员,2011年10月1日退休生效,并于 同日起就任司法院大法官,年金改革后,他经中研院核定退休薪级为770薪点,退休金种类为月退休,退抚新制实施前、后年资分别为12年、16年,合计28年,重新计算并审定他每月退休所得。
汤提起行政诉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为,中研院处分重新计算并审定者,是因他就任司法院大法官之前,是中研院退休人员,依退抚新制实施后核定年资及退休金给与,这与他退休后因再任司法院大法官,基于大法官职位之任期保障所取得之法律上地位属二事。
合议庭主张,汤主张中研院的处分不真正溯及适用2018年7月1日施行之退抚条例,大幅削减他已取得之月退休金,违背宪法设大法官任期保障之意旨,抵触宪法上信赖保护原则,没有理由,判决驳回,汤提上诉遭最高行政法院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