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醉客踢椅持起子刺颈10多下 恐怖运将被诉求处无期徒刑

台北地检署

计程车司机李健忠今年4月间因不满醉客乱踢座椅,竟将乘客拉下车,持螺丝起子猛刺对方头部、颈部10多下后逃逸,被害人经送医急救才幸免于难,仍造成颈椎脊髓损伤及右肢无力失能,检警发现李嫌在1995年至2006年间8次与其他驾驶及乘客发生冲突殴打、杀人,在监期间也2次殴打其他受刑人,2019年出狱后仍殴 打乘客,恶性重大,台北地检署18日依杀人未遂罪起诉李嫌,并指李视人命如草芥,须以永久隔离保障社会安全,求处无期徒刑。

检警调查,50岁的李健忠从2004年开始,就多次因为不满被人超车、或与乘客为了行车路线争执等细故,动辄对人暴力相向,一度被警方提报流氓,2006年9月9日,李因巷弄会车小纠纷,持刀猛刺邱姓男子38刀致死,当时法院考量他患精神疾病,已达精神耗弱程度,轻判14年8月徒刑确定。

李2019年6月28日获假释出狱后,又继续开计程车为业,今年4月4日凌晨,搭载廖姓男客行经新北市新店区安民街时,因不满廖男发酒疯在车上乱踢,一气之下把廖男拖到车外,用十字螺丝起子猛刺廖头、颈10多下后开车离去。

民众目击廖男满脸是血倒卧路上,打119将廖男送医救治,警方根据现场监视器,循线找到李后,将他函送北检,北检8月12日传唤李出庭,由于李对行凶经过避重就轻,检方讯后以他有再犯之虞等理由,声押获准。

检方今侦结起诉李,并以李仅因细故即下手杀人,显示李恶性之重,且被害人虽因送医挽回一命,但已因颈椎脊髓损伤及右侧肢体无力导致失能。

检方痛批李嫌自1995年8月14日至2006年9月5日曾经8次与其他驾驶及乘客发生冲突殴打、杀人事件,在监期间也2次殴打其他受刑人,2019年出狱后仍于同年12月9日殴打乘客,显示李在出狱短短不到2年就再犯伤害及杀人未遂罪,显示他长达近13年监禁仍无法矫治其暴戾之气,动辄因细故下手伤害、杀人,视人命如草芥,且犯后饰词狡辩,毫无悔意。

检方认为,李日后若有出狱机会,无从确保不会再有无辜民众因细故触怒李即遭残忍杀害,非永久隔离无法保障社会安全,请求法院量处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