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没有你!台东县114年备选国民法官抽选程序
▲台东县114年备选国民法官抽选程序。(图/记者杨汉声翻摄)
记者杨汉声/台东报导
国民法官制度于112年1月正式上路,现将迈入第3年,台东县政府民政处于23日上午10时在县府2楼民政处会议室进行备选国民法官抽选程序,邀请台东地方法院蔡立群庭长、台东地方检察署陈妍萩主任检察官、台东律师公会理事长萧芳芳律师共同见证,经现场操作电脑程式随机抽选出备选国民法官名册。
初选名册抽选由民政处林宏义处长担任主席,在主席宣读相关流程事项后,依「备选国民法官初选名册制作及管理办法」进行备选国民法官初选名册公开抽选程序,随机抽选出2888人,据以制作「备选国民法官初选名册」送交台东地方法院,让地方法院造具复选名册,作为114年「候选国民法官」使用。
民政处处长林宏义代表县长饶庆铃及县府感谢贵宾的莅临,一同参与了这项制度的运作,国民法官制度,就是由一群来自各行各业的民众,与法官一起坐在法台上,共同审判的制度,国民法官虽然没有法律背景,但可以把不同的生活经验、价值思考、法律感情,带进法庭。借着国民法官的参与,可以让司法审判更透明,让司法专业与外界对话,彼此交流与反思,借此促进国民与法院间的相互理解。
台东县政府指出,依照规定,只要同时具备「年满23岁、具有中华民国国籍的国民、在「地方法院管辖区域」连续居住满4个月以上」三个基本资格,就有机会担任国民法官。县府也将继续协助宣导国民法官制度之相关事项,期使民众更加了解制度运作,相关资讯可至司法院的官方网站浏览(https://social.judicial.gov.tw/CJlanding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