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越区办案恶习 国道警竟让缉毒案破功
警政署长黄明昭(左1)今天在立法院回应关于国道警察干扰他辖在休息站侦办案件的争议。(翻摄画面)
国道警察接获越区通报后,包围要埋伏办案的北市警方。(民众提供)
国道警察接获越区通报后,包围要埋伏办案的北市警方。(民众提供)
台北市警中山分局4月6日侦办网路贩毒案,派出所、侦查队警力前往国道中坜服务区埋伏,准备逮人,中山分局「依规定」在抵达时传真「越区通报」给国道公路警察局,岂料刚传完不久,国道「红斑马」警车一辆接着一辆驶入服务区,并直接锁定中山分局通报的车号,国道警敲车窗、拿手电筒照明,质问中山分局:「你们在办什么案件?」用尽一切手段干扰,让贩毒案破功。究其原因,就是警界长年恶习,不让他辖「越区办案」。
今天国民党籍立法委员游毓兰在内政委员会询问此案,警政署长黄明昭表示,依规定都要做越区通报,当天国道警察本就有安全维护的警力,2辆车对中坜服务区的可疑车辆进行盘查,结果盘查到中山分局的车辆。越区通报到警局的时间,跟线上警力接获的时间点有落差,盘查时才发现有通报。
游毓兰指出,警界长期有被他辖「越区」办案被检讨、惩处的规定,但现在犯罪无国界、流动性高,若执着在被他辖破获案件而检讨,不合时宜。黄明昭当场也表示,会做相关的检讨。
该案发生在4月6日傍晚,中山分局获报有网路贩毒情资,中一所、侦查队警力前往中坜服务区埋伏逮人,中山分局起初以为要通报「中坜分局」,后发现是国道辖区,改为通报「国道中坜服务区」,通报传真时间为1650,跨区时间为1700至2400。
当天中山分局抵达中坜服务区的时间,几乎就是1650的通报时间,尚未开始部署埋伏,而根据纪录,员警通报完不久,才有大批国道红斑马驶入服务区,且按车号直接找上中山的车,并拍车窗、拿手电筒照明,质问对方办什么案。
中山分局员警告知,正在侦办网路贩毒案,国道警仍不罢休,反而在中山的车辆附近「盯梢」,中山警方表示他们正在埋伏,大阵仗可能让「目标」有警觉,但国道警不理会,甚至告诉中山分局员警,该局「长官」就是不希望有人在这抓人,前不久龙潭分局才来抓过一次,他们被检讨很惨。
缉毒员警知道对方有被越辖查获案件的压力,表示可共办,岂料国道员警竟回:「我们交通专业单位,不用刑事绩效!」双方员警争执一番,而本欲贩毒的嫌犯早就逃之夭夭,没了缉毒成果,还让两个单位为此杠上。
本案在日前传开,于警察相关网路社群「炸锅」,几乎一面倒批评国道警察,也呼吁该检讨越区办案的规定。资深刑警表示,越区通报本意为提升打击犯罪能力,发挥各级警察机关整体侦防力量,避免侦防过程误伤(击)友军,现在的越区早变成避免他单位在辖区查获案件,因为被查获管区、刑责区及所属单位要惩处,要写策进作为,然后上级要检讨、又要报告,所以有谁想要他单位在自己辖区查获刑案?
他说,现今越区通报实际操作,通报单位为避免被通报单位所属辖区单位主管(官)派警力来「搅猪屎」弄臭,一般都是通报超级远的「附近」位置;而被通报单位接获通报则立马派出优势警力(警网)加强通报位置的巡逻、盘查,努力找出潜伏的办案人员,甚至先率队突击可疑通报位置目标「访查」弄散现场,如果通报单位顺利查获案件,除了投入刑案侦办外,还要应付被越区单位的一次又一次请托,拜托回报无成果。
他说,这些基层刑案侦办人员的操作,都已经行之非常非常有年了,警政高层早该思考改变越区通报规定及惩处的思维逻辑了。
一名刑事高阶警官也直言,警察价值是打击犯罪,不是长官意志。球来就打,有案就办。国道警察如果没有协助打击犯罪,而是成为障碍,这种行为有愧警察打击犯罪职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