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甩教召!南投後備軍人逾期2天沒報到慘遭判刑

南投县苏姓男子为南投县后备指挥部所列管的后备军人,去年7月应参加为期5天的教育召集,教召令更在同年5月送达他家,由其父亲代为签收,他却没去报到,因无故逾应召期限2日,南投地院近日以妨害兵役治罪条例将苏男判刑3月。

判决书指出,23岁苏男是南投县后备指挥部所列管的后备军人,且是去年博爱甲字第251705号教育召集的应召员,必须在去年7月10日至名间某国小报到,并参加为期5天的教育召集,南投县后备指挥部因此依规定寄发教召令。

苏男的教召令在去年5月29日送达其户籍地,由苏男父亲代为签收并转知,但苏男明知自己是后备军人,且有收到教召令,他却意图避免教育召集,所以未依规定前往报到,而因无故逾应召期限2日,遭南投后指部函送南投地检署侦办。

苏男被检警传唤到案,侦讯时对自己躲避教召的行为坦承不讳,核与证人苏父于警询时证述情节,以及挂号回执影本、后指部访查纪录表等证据均相符,认定他违反妨害兵役治罪条例,依刑法第451条第1项向南投法院声请简易判决处刑。

南投地院法官认为,苏男为受列管的后备军人,却未尽应受教召之义务,影响国家对教召训练顺畅、国防安全及后备管理等有效性,将他依「妨害兵役治罪条例」意图避免教育召集,应受召集,无故逾应召期限2日罪名,判处3月徒刑,如易科罚金,以1000元折算1日,可上诉。

南投苏姓后备军人躲避教召没去报到,南投地院简易判决将他依妨害兵役治罪条例判刑3月,得易科罚金9万元,可上诉。示意图。联合报系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