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願入監執行 男大鬧地檢署 動手打傷法警 判拘役50日

新北市林姓男子今年3月因案到新北地检署执行科欲申请延缓执行,因申请条件不符,竟当场咆哮及搥打桌面,甚至动手攻击法警,新北地院日前依妨害公务执行罪,判处拘役50日,得易科罚金,缓刑2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并应接受20小时法治教育,可上诉。

判决指出,从事餐饮业林姓男子(50岁)今年3月6日下午2时许,前往新北地检署执行科找书记官报到,因不欲入监执行,欲申请延缓执行,因申请条件不符,竟恼羞成怒,当场大声咆哮及搥打桌面,甚至动手攻击前来处理的杨姓法警,导致杨右脸颊遭抓伤,经其他法警到场支援并当场逮捕。

杨姓法警于新北地检署检察官提起公诉后,伤害部分与林男调解成立,并具状撤回伤害告诉,新北地院日前依妨害公务执行罪,判处林男拘役50日,得易科罚金,缓刑2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并应接受20小时法治教育,仍可上诉。

新北地检署。图/联合报系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