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有下个「阿河」!动保法三读纳展演动物 违者可罚25万

河马阿河」摔车受了重伤。(图/台北动物园提供)

宠物小组综合报导

立法院22日三读通过修正《动物保护法》,将展演动物纳入动保法规范,未经主管机关许可,不得以动物进行展演。可提出申请机构也有限制,必须是休闲农场社会教育机构或观光游乐业,若违法进行动物展演,最高可开罚25万元。而申请人如曾虐待动物经判刑确定,将不被许可;不当安置展演动物,主管机关也有权没入该动物。

2014年天马牧场的河马「阿河」,在运送途中摔车后死亡,该事件引发社会对展演动物的关注,当时修正「展演动物业设置管理办法公告后,却因违反《动保法》中对「展演动物」之定义,最终只剩马场被规范。民进党立委蔡培慧与动保团体翻修动保法,22日立法院会三读。

▲立委蔡培慧与动保团体召开动物讨论会,针对展演动物福利促进,不让阿河憾事再次发生。(图/翻摄自蔡培慧脸书)

修正条文中,明确将「展演动物」纳入动保法,且申请的业者或申请人,也应照主管机关规定缴付保证金投保责任险方式,确保展演动物的安置、照护妥当。展演动物也应有适当的设备专任人员,且业者须接受评鉴,若评鉴不合格则能被废止展演许可。

修正后的条文也给现行的动物展演业者缓冲期,自公布后的一年内,暂不受修正影响。修正条文明定,「若未经申请进行动物展演,可罚5万至25万元罚锾;若未妥善安置动物,没给牠们保险或以专任人员照护,也能罚3万至15万元,必要时地方机关可以视情节重大没入该展演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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