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壁如硕士论文「涉抄袭」 德明科大撤销学位

民众党立委蔡壁如。(本报资料照片)

民众党立委蔡壁如遭检举在职专班论文有不当引用情形,德明财经科大表示,当中确实违反学术伦理,此案已在今(13)日于教务会议审议通过,撤销该生学位,并决定注销其已发之学位证书。

德明财经科大说明,8月中旬分别接获民众具名检举,该校资讯管理系硕士在职专班毕业生蔡壁如之硕士论文《民意代表社群网站市政议题关注度讨论》与他人发表雷同,疑有违反学术伦理之情事,校方随即依照〈学生违反学术伦理案件处理规定〉第4条规定,由资讯学院院长召集校内外学者及法律专家共7人,组成学生违反学术伦理审议委员会,并展开审理。

德明财经科大指出,学伦会分别于8月到9月共召开4次会议,并给予被检举人及其他关系人时间及机会,提出书面说明及佐证资料,也邀请被检举人出席会议说明及答询,充分保障应有之程序权利。

德明财经科大提到,为维护审议的公正性与正确性,调查审理过程中,所有参与本案调查之人员及关系人,均签署保密切结书,同意调查审理过程中不透漏任何有关该案调查资讯。

德明财经科大称,学伦会审议被检举人及关系人所提书面资料,并经被检举人列席会议说明及答询后,进一步厘清本案,同时参考美国大学教授协会所界定之抄袭定义「利用他人之想法、方法或所写文字而未加以注明或企图令人误以为其为利用人本身之作品者」,以及教育部〈专科以上学校学术伦理案件处理原则〉第3点第1项第款认定「抄袭:援用他人之申请资料、研究资料或研究成果未注明出处。注明出处不当,情节重大者,以抄袭论。」

德明财经科大指出,会议中针对检举人的11项未引用原出处之检举事由,其中9项属于该论文之第4章研究结果及议题探讨与第5章结论与建议,经审视均未加以适当引注,有意图误导他人论述为被检举人自身研究所得之创见或成果。学伦会根据〈学生违反学术伦理案件处理规定〉第2条第1项第3款、第8条,经投票表决通过,认定该生之硕士论文违反学术伦理,并撤销其硕士学位。

德明财经科大强调,校方尊重学伦会的审议结果,若该案被检举人对结果有异议,得根据校内〈学生违反学术伦理案件处理规定〉第7条提出申复之救济程序,以主张自身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