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部:会上诉但不排斥对话

彰银案判决略有进展,台新金控告财政部应返还彰银经营权民事诉讼,高等法院21日宣布更一审判决,认为财政部须依约支持台新金取得彰银经营权,与二审见解相同。面对败诉情况,财政部21日则回应,深感遗憾,将依法再提起上诉。

虽财政部将继续提出上诉,财政部次长清华21日稍早受访时指出,若双方能透过其他方式解决,只要双方都有共识,财政部也不会排斥和台新金对话

针对台新金的正式回复,阮清华指出,这次台新金态度较过去和缓,但考虑公股民众权益,财政部仍会上诉。不过,他也强调,盼两边能坐下来沟通协调,找到彰银案解决方法。至于台新金提议的国家金融队,阮清华表示,财政部一直都有在做国家金融队任务,但彰银案与国家金融队关联性不大,将持续了解其意见

彰银案起源于2005年,为解决彰银呆帐,财政部释出彰银22.5%特别股,最后台新金胜出,同时取得彰银8席董事、3席监察人,等于手握经营权。不过,财政部在2014年12月8日彰银董事改选期间,透过收取委托书拿下获取4席董事及2席独董,等于把彰银再度收归国有,台新金认为财政部违约,提起民事诉讼,自此彰银案走入司法程序

台北地院在2016年4月一审宣判财政部、台新金各有胜诉,认定双方契约关系存在,但财政部凭股权实力取得经营权未违约,同时也驳回台新金165.58亿元的求偿。

台新金不服一审结果,继续提出上诉,高等法院在2017年5月宣判台新金胜诉,认为财政部应支持台新金取得彰银过半董事席次,财政部也因此提出上诉,但最高法院在2019年5月认为二审判决仍有模糊地带,发回更审。如今高等法院更一审台新金仍胜诉,财部将依法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