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傳覆議提了又收回 政院指警察人事條例違3法擬救濟
行政院长卓荣泰。记者林俊良/摄影
立法院修正攸关提高警消退休金的「警察人员人事条例」,行政院目前尚未正式提出覆议,还出现「提出又收回」的插曲。据悉,政院认为修法违反预算法、财政收支划分法及财政纪律法,且造成一般公务员与警消人员对立,需透过合法合宪救济让政府运作回到常轨,覆议仍是选项。
立法院会1月7日三读修正「警察人员人事条例」部分条文,明定警察、消防、海岸巡防、移民及空中勤务总队人员的每月退休所得最高增至80%,且能溯及既往。
立法院3月24日将修正条文送至行政院,行政院最晚4月2日要提覆议,但至今都未正式提出。据了解,行政院原先有意在27日院会拍板覆议案,却临时抽换表定议程,全国公务人员协会前理事长李来希也贴出议程揭露此事。
针对政院对修法的立场,党政人士对本报指出,修正条文除调高警察、消防、海岸巡防人员每月退休所得,而且溯及适用到本次修正施行前已退休生效之人员,这些人员如果依照现职同等级人员的待遇标准来重新计算每月退休所得的话,预估未来50年将减少挹注公务人员退休抚恤基金约1082亿元,依照本条规定所增加退抚基金的支出,又规定政院应每年从公务预算办理拨补。
该人士指出,这种增加中央政府财政负担的做法,违反三项法条,包括预算法第91条规定,立法委员所提法律案大幅增加政府岁出或减少岁入者,应先征询政院意见,指定弥补资金之来源;财政收支划分法第38条之1规定,各级政府、立法机关制(订)或修正法律,有减少收入者,应同时筹妥替代财源,需增加财政负担者,应事先筹妥经费或于立法时明文规定相对收入来源。
该人士续指,财政纪律法第5条亦规定,中央政府各级机关、立法委员所提法律案大幅增加政府岁出或减少岁入者,应先具体指明弥补资金之来源。
党政人士质疑,在野党透过人数优势强行通过这样的法律,不只是造成一般公务人员与警消人员的对立,更拖垮国家财政、东拼西凑不合体制的做法,因此中央政府更需要透过合法合宪的救济方式,让政府运作能够回到常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