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玉玲查车牌案获判无罪 港特首:将改善相关指引

香港特首李家超6日表示,港府会按判辞改进查册指引,并按与裁决同样的精神审视其他部门的查册安排。(中新社资料照片)

香港电台前编导蔡玉玲因调查2019年元朗暴力袭击市民事件,透过官方资料查找车辆登记讯息(查册),一度被裁定虚假陈述罪成立。香港终审法院5日以无理由排除「真诚」的新闻调查为由,撤销各项定罪。对此,香港特首李家超6日表示,港府会按判辞改进查册指引,并按与裁决同样的精神审视其他部门的查册安排。

综合香港《明报》、星岛网报导,香港特首李家超今早出席行政会议前会见媒体,主动提及香港终审法院就蔡玉玲查册个案裁决,他指香港是法治社会,按法律行事,运输署与运输及物流局会联同律政司研究判词,改善车牌查册指引。他强调,裁决反映香港司法制度公平公正,以及政府尊重法治精神。

香港电台《铿锵集》前编导蔡玉玲制作721袭击事件专题报导时,用车牌查册,被裁定两项「明知而作出在要项上虚假的陈述」罪成罚款,蔡不服定罪上诉,被高院驳回后获批准上诉至终审法院,终院昨日颁下书面裁决,5位法官一致裁定胜诉,撤销定罪。

判辞指出,「其他有关交通及运输的事宜」的定义「笼统(catchall)」,认为无理由将「真诚(bona fide)」的新闻调查排除在外,因此蔡申请车辆登记细节证明书的陈述不属虚假陈述。蔡玉玲在判决后表示,喜见一直坚持追求的公义终于得到彰显,这也体现了言论和新闻自由受宪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