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春節出入境留意攜帶物品 依法辦理申報
财政部。联合报系资料照
春节连假即将到来,财政部关务署今天表示,旅客入出境时务必留意所携带物品,并依法办理相关申报,包括携带超过1.5公升自用免税酒、超过200支免税卷烟、价值超过2万美元的黄金,或总价值超过等值新台币50万元的宝石等,均应主动向海关申报。
财政部关务署副署长苏淑贞今天于例行记者会表示,农历春节期间是旅游与返乡出入境人潮高峰,海关循例安排轮值人力,服务出入境旅客及办理通关业务。
苏淑贞表示,旅客入出境时务必留意所携带物品,并依法办理相关申报,倘若漏未申报或携带未经检疫的猪肉制品等禁止输入物品,将遭受重罚,请务必注意相关规定,以免因小失大。
根据现行「入境旅客携带行李物品报验税放办法」规定,年满18岁旅客得携带不限瓶数的自用免税酒1.5公升;年满20岁旅客得携带自用免税卷烟200支或雪茄25支或烟丝1磅,以及符合卫福部核定通过健康风险评估审查的指定烟品200支。
关务署提醒,旅客若携带超额烟酒、新台币超过10万元、人民币超过2万元、外币现钞或无记名有价证券总值超过1万美元、黄金价值超过2万美元,或携带总价值超过等值新台币50万元且超越自用目的的钻石、宝石及白金,均应填报中华民国海关申报单,并主动向海关申报。
根据关务署统计,近3年查获旅客携带超额黄金案件,112年共9案、总计11.63公斤;113年共16案、15.01公斤;114年61案、17.81公斤。至于猪肉及其制品方面,113年共1154件1006公斤。
苏淑贞重申,旅客入境时,请再三确认携带的行李内是否有含肉制品、水果等应施检疫物品,或未经核定通过健康风险评估审查的加热烟与其必要的组合元件等物品,若经海关查获,将移由相关主管机关裁处没入及罚锾。
苏淑贞呼吁,旅客若对所携带行李物品是否属不得输入或必须申报存有疑问,可先洽询海关,或于出境时向海关出境服务台、入境时至红线台洽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