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电子发票消费额 近5年增1.3倍

观察县市别电子发票开立张数,111年以台北市19.6亿张(占24.1%)居首,新北市及台中市分以13.3亿张(占16.4%)及9.5亿张(占11.7%)分居第2、3,6都合计63.6亿张,占比接近8成;与106年相较,增量亦集中于直辖市,近5年6都合计增加11.5亿张,又以台北市增加36.7%最高。

从行业别观之,111年电子发票开立张数及消费金额前10所涵盖的业别大致相同,均包含民生直接相关的零售、餐饮及批发业,其中零售业因面对广大消费民众,开立张数逾50亿张(占62.7%),远高于排行第2之餐饮业。零售业消费金额达2兆8383亿元,与批发业同列唯二消费金额破兆之行业,惟零售业电子发票消费金额占其行业销售额比率仅49.6%,批发业亦仅9.3%,低于全体平均14.6%;该比率以电信业92.6%居首,用水供应业87.8%居次,电力及然气供应业55.4%排行第7,主因自105年起政府积极推动各大电信业者及公用事业导入无实体电子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