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汽柴油货物税、黄小玉关税 续降至明年Q1

财政部说明,行政院前核定公告自去年111年2月7日起至本年112年12月31日止免征进口黄豆、小麦及玉米营业税。受俄乌战争持续影响、本年10月上旬爆发以巴冲突,加以气候异常频率增加,推升国际大宗物资价格波动风险,考量全球通膨风险因素续存,为及早因应及持续减轻国内业者营运负担并稳定末端售价,照顾民生,副院长郑文灿听取相关部会评估意见后,于本年11月3日行政院稳定物价小组会议指示延长降税措施3个月,行政院爰依法于同月17日核定公告自113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延续免征黄豆、小麦及玉米进口营业税。

汽油由每公升征收新台币6.83元调降至4.83元,降幅29.3%,柴油由每公升征收3.99元调降至2.49元,降幅37.6%,卜特兰一型水泥由每公吨320元调降至160元,降幅50%;继续机动调降牛肉、奶粉、奶油及小麦等22项关税税率,牛肉由每公斤10元调降至5元、烘焙用奶粉由10%调降至5%、奶油由5%调降至2.5%、无水奶油由8%调降至4%,降幅均为50%,另小麦由6.5%调降至免税,降幅100%。

财政部提醒,配合本次降税措施之实施期间,国产汽油、柴油及水泥之适用期间,依货物税条例第2条规定,以出厂日为准;其他进口货物适用期间之认定,依关税法施行细则第2条规定,进口货物以其运输工具进口日为准,又依同细则第6条规定,所称运输工具进口日,海运货物系以船舶抵达本国港口向海关递送进口舱单之日;空运货物以飞机抵达本国机场向海关递送进口舱单之日为适用之准据。

财政部呼吁营业人及进口业者响应政府政策,将上开降税利益如实反映降低相关商品售价,以切合政府稳定物价美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