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人员未监督吊挂人员配戴安全带 发生职灾恐涉刑责
劳动部于近日修正「起重升降机具安全规则」,明定起重机操作人员须监督搭乘设备内人员确实佩戴全身背负式安全带、安全帽。(林良齐摄)
为避免劳工使用起重机搭乘设备从事作业发生坠落灾害,强化搭乘设备作业安全,劳动部于近日修正「起重升降机具安全规则」,明定起重机操作人员须监督搭乘设备内人员确实佩戴全身背负式安全带、安全帽,并修正「起重机吊挂搭乘设备搭载或吊升人员作业注意事项」,要求移动式起重机定期检查时,应备妥搭乘设备供检查机构查核。
劳动部表示,103年至108年期间使用移动式起重机吊挂搭乘设备搭载或吊升人员从事作业,共发生9件重大职灾,造成12人死亡,而去年就有2件、5人死亡憾事,分析其原因,为作业人员未佩戴安全带肇灾,另搭乘设备未经专业机构签认合格违反比例也甚高。
劳动部职安署职业安全卫生署组长李文进说明,如未遵守起重升降机具安全规则或起重机吊挂搭乘设备搭载或吊升人员作业注意事项可依职安法处3万至30万元罚锾,若发生职灾,还可依过失致死论处。
据统计,全国移动式起重机大约1万2000座,李文进指出,去年就针对移动式起重机发起2544场次检查,今年截至8月也有1955场次,呼吁事业单位应加落实法令规定,维护劳工作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