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违建检举挨批侵犯隐私 北市推「自主检查表」自行回复
▲查违建检举挨批侵犯隐私,建管处推「自主检查表」。(图/记者姜国辉摄)
记者杨亚璇/台北报导 台北市议员戴锡钦5月质询时指出,建管处官员以检举案为由,在没有相关事证的情况下,迳自认定家中有违建,要求开门入内检查,恐有侵犯隐私的疑虑,当时建管处长张明森承诺研拟改善。时隔一个多月,建管处近日研拟自主检查表,允许当事人在14日内自行填写后回复,改善隐私问题。
戴锡钦当时提到,根据资料显示,105年至108年5月,建管处已发出525张领勘函,其中约有474件的案件来源是民众检举,有建管处官员以检举案为由,派员前往查看,不过,连警察去民众家中搜查都需要法院搜索票,市府的成案要件却如此宽松?当时张明森也同意在两个月内检讨。 时隔一个多月,建管处在7月18日表示,因应议员所提问题,未来改以先寄送「自主检查表」做改善,就检举或陈情案件,内容无具体事证及涉及室内私领域范围者,建管处寄送自主检查表,通知当事人在14日内自行填写后回复;未回执者,即依规定办理第一次定期领勘,如经定期领勘达二次,且仍未配合者,依行政执行法第30条规定处予新台币5000元怠金。 建管处指出,若检举或陈情案件,内容有具体事证,或涉有危害公共安全者,则持续定期办理领勘,如仍拒不配合,即依规定处予5000元至30万元怠金,直至当事人配合领勘或查报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