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座电源配线短路!潭子火警烧7民宅 他遭判徒刑+赔邻居财产
▲台中潭子区2017年9月8日发生火警,大火延烧7间民宅,经查是未定期检修电源配线酿灾。(示意图,与本案无关/记者姜国辉摄)
台中潭子区2017年9月8日发生火警,大火延烧7间民宅,其中2间整个被烧毁,受损总面积约300平方公尺,经台中市火灾鉴定委员会调查,起火原因研判是郑姓男子家中2楼插座电源配线发生短路引燃,所幸无人伤亡。台中地院依公共危险罪判郑男4个月徒刑,得易科罚金12万元,仍可上诉;民事部分则由受灾户各自提出。
据判决,76岁的郑男与妻女同住台中潭子区人和路39号民宅,该住家的所有权人虽是郑妻,但起火的2楼杂物间由郑男所负责管理,此次事故主因为郑男疏于注意,未定期检修维护配置在该2楼杂物间东南侧之插座电源配线,终致插座电源配线发生短路,引燃火势瞬间蔓延。据了解,里头的插座配线是郑男委托专业水电工人加盖配置的。
法院审理时,郑男否认失火犯行,辩称起火处不在他所居住的39号,是18号房屋,他的辩护律师也说,台中市政府消防局鉴定的鉴定书未说明电气因素真正原因为何,且我国法令也没有电线使用年限规定,不应该认定郑男有未定期更换的过失。
不过,台中市政府火灾鉴定委员决议后,认定郑男所居住的39号房屋就是起火户,因为它1楼未受到火灾影响,但2楼却烧得体无完肤,不仅墙面水泥烧到变色,高处也烧失严重成泛白现象,家具更是都已碳化。
台中消防局现场勘验调查后,已排除敬神祭祖、祭祀不慎、炉火烹调不慎、蚊香等遗留火种蓄热、烟蒂等常见之住宅火灾因素,以及人为纵火的可能,仅有电线短路的可能性无法排除,又他们发现39号2楼室内插座电源配线所连接之电源开关有跳脱之情形,杂物间还堆满着许多可能自燃烧损电源配线的物品,故可更加确认起火原因是该室里头配线的电气因素所致。
法官审酌,郑男疏于注意导致火灾发生,除造成公共危险外,也对他人财产造成严重损害,不过考量他是疏忽所致,恶性尚非重大,且自身财产也有损失,最后依公共危险罪判他4个月徒刑,得易科罚金12万元,仍可上诉;民事部分则由受灾户各自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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