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20岁姊弟恋怀疑遭戴绿帽 闷杀女友后自残二审判13年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台北市赤峰街去年3月间发生一起姊弟命案,当时年仅19岁的木工学徒张姓男子,不满大21岁的曾姓女友男同事家过夜2天,徒手勒毙曾女,而后持刀自残。一审法院张男判刑13年,另张男先前盗领曾女帐户4万元,判拘役55日。案经上诉,高院9日二审仍维持原判决,判张男13年与拘役55日,可上诉。

判决指出,死者曾女在便利商店任职,晚间则到KTV担任会计,而张男则是在工地当木工学徒;虽然年纪相差20多岁,但2人是情侣关系,张男偶尔会到赤峰街、曾女租屋处同居。而本案发生于去年3月底,张男不满曾女到黄姓男同事家过夜2天,与曾女发生激烈口角。盛怒之下的张男,竟徒手掐死曾女。

张男犯案心生悔悟,持美工刀画自己颈部自杀,经送医急救抢回一命,经检警讯问均坦承犯行。另外检方也查出,张男在案发前多日,持曾女的提款卡盗领4万元现金,因此检方依照家暴杀人、非法由自动付款设备取财等罪提起公诉。

一审认定张男有罪,但考量他因怀疑曾女和男同事交往,心生不满,案发前询问曾女均遭敷衍以待,深觉遭受隐瞒与欺骗,在强烈嫉妒下,愤恨交杂萌生杀机,并非预谋杀人。另外张男犯后遭羁押时,写下「我好后悔所做的事,我太自私,对不起」、「该如何面对你的父母呢,我有办法开口吗,每天心都好累,即使承受不住也必须坚持下去,这是一条赎罪之路」的字句,认定张男颇有悔意,因此一审将他轻判13年,盗领部分判拘役55日,得易科罚金

案经上诉,高等法院二审于9日宣判,高院认为审判决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并无违误,因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仍处张男有期徒刑13年与拘役55日,可上诉。

▼台北市赤峰街,日前发生姊弟恋命案。(图/《ETtoday新闻云》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