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险公会:防疫险评议应特殊计价

根据金融消费评议中心统计,有关近三年防疫险进入评议案件有8,528件,已作成评议决定案件且消费者有理由案件308件,其比率为3.6%,明显偏低。

另外,防疫险「评议决定有理由」案件偏低的主要原因是,产险业者表示,有些理赔案件明显不符合理赔要件,但保户得不到理赔即坚持要进入「评议」程序。

举例来说,防疫保单中有「隔离」及「确诊」两项补偿费用,保户确诊后,坚持要保险公司理赔「隔离」及「确诊」两项补偿费用,类似这样的案件多达千件,使得评议案件数大增,也让产险业者要多付很多不必要的评议费用。

产险公会指出,依现行评议收费办法规定,采「逐案计算」方式收费,等于大量评议服务费用将完全由金融服务业者支付,而金融消费者利用此付费规定,即使没有理由之案情,也因串联滥用评议资源,并加重业者的负担。

产险公会建议,虽然使用者付费乃当然之理,惟以评议制度而言,金融服务业者系被动接受评议之对象,暂且不论历来有关金融消费者申请评议却无须支付服务费的争论,若因社会整体突发性因素,致特定产业别突增大量同性质的评议案件,而使其他产业别因而被动享有服务费减少的利益,则显将造成金融服务业者间因行业别不同而产生不公平。因此,建议对于特殊类型评议案件应采特殊计算评议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