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险RBC计算 将纳入天灾风险
产险业要拿出资本因应天灾风险。保险局3日公布,从2020年12月起,将天灾风险纳入风险资本额(RBC),即产险公司承保火险、车险附加地震、台风及洪水的部分,要拿出自有资本来因应,保险局副局长张玉𪸩表示,若依6月数字试算,产险业的RBC将从533.1%降到483.1%,下降幅度达9.4%。
但张玉𪸩强调,并不会因为计提天灾风险,造成火险或车险保费上涨。另外保险局也允许产险公司可将现行已提存的「天灾险重大事故特别准备金」,在RBC增加额度内计入自有资本,可以让各产险公司RBC平均增加3%,可折冲掉天灾风险纳入的冲击。
保险局表示,除了天灾风险,也将研究将恐怖攻击、传染病及信用保证等巨灾风险逐步纳入保险业的资本适足率计算,这次天灾风险主要是产险业,若有恐怖攻击,寿险业要评估人员伤亡风险、产险业则是财产损失及意外险的风险,在传染病亦是产寿险都会受影响。
金管会在2015年就已请保发中心研究,将天灾风险纳入RBC,这项研究今年已完成,且与产险业、再保公司讨论确定,在2020年12月的RBC计算时,就会首度将天灾风险纳入,且比照国际新一代清偿能力ICS的损失额度回归期为200年的标准,即用200年才会发生一次的大灾害来计算可能需要的资本。
因为国内企业及民众在投保火险、车险时,会附加地震、台风及洪水保障的比率并不高,产险业自留比率(即自行承担损失风险)也不高,保险局表示2019年底自留率仅3.8%,即大部分都分出给再保公司承保,所以计算天灾风险后,对RBC的影响控制在10%以内,且因为产险业RBC普遍都很高,以6月底数字即有533%以上,少10%约少50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