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张纲维喊话:盼与交通部和解 让远航重生
民航局109年1月31日引用民航法第48条第3项规定,以远航未依法预告迳行停业,撤销远航航线与航班及运输业务许可证。但张纲维指出,当初是属下未经他授权对外宣布「暂时停飞」所有航线。而张纲维不服民航局裁处,即向交通部诉愿委员会提出诉愿,109年5月26日诉愿会「决定书」打脸民航局,意即远航撤照权限在交通部,民航局处分违法无效予以撤销。
但民航局「废照」这六个月,远航伤害已经造成,人事费用、维修成本等这些支出照样支付,却无任何收入,张纲维表示,民航局的废照造成一千多名员工顿时失业、公司遭遇重大财务损失,显有违比例原则,他将委请专业律师提出国赔。另外,造成远航营运损失及受有依其计划可获得投资额损失,自应由民航局负国赔责任,他认为从实质损失(停飞损失)估计约20亿元、执照损失约20亿元、商誉损失请鉴价公司估计约10亿元,总计国赔金额申请达50亿元。
张纲维也强调,争的是面子跟清白,远航复照、复飞摆在第一,国赔不是主要诉求。远航目前机棚、办公室都还在,现有7架旧飞机只能转做货机使用,库存零件将近10亿元,可以当散装货机,复航已经准备就绪,可以承载16吨到20吨货物,若跟交通部和解若能复照,就送五阶段验证,力拚复飞。
张纲维指出,现在货运市场状况很好,台商、物流业者都愿意投资远航,至少10到30亿元可以注资,投资人不是问题,未来若有机会进入五阶段验证,财务审查也不是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