昶虹未如期交报告 证交所罚3万元并限期补正

▲台湾证券交易所。(图/ETtoday新闻云资料照)

记者陈莹欣/台北报导

昶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443)遭证交所罚款3万元,原因为未于期限内上传内部控制制度专案审查报告至公开资讯观测站,违反证交所的资讯申报作业办法。证交所已函知昶虹公司,并要求其限期补正。

证交所指出,日前函请昶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内部控制制度专案审查,经查该公司确实符合证交所「对有价证券上市公司及境外指数股票型基金上市之境外基金机构资讯申报作业办法」第条第项第款情事。然而,昶虹公司却未能在证交所规定的期限内,将审查报告上传至公开资讯观测站,因此遭证交所以违约金新台币万元处罚。

对此,证交所已经函知昶虹公司,并要求其在限期内补正。证交所强调,对于违反资讯申报作业办法的公司,将依法严格处罚,以维护市场秩序和投资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