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海運小股東提告董事 公司回應了

今天长荣海运(2603)小股东委托律师林文鹏控告张国华为首的长荣海运董事会十位成员,涉嫌证交法特别背信罪及非常规交易罪。长荣海运回应,基于营运需求之任何投资皆经独立专家出具报告、经审计委员及董事会依程序通过,股东针对长荣海运投资的指控与事实完全不符。

针对25日长荣海运某位股东控告本公司董事一事,长荣海运一向注重公司治理与股东权益,本公司暨子公司举凡重大资产取得与处分,均依据本公司暨子公司资产取得或处分处理程序办理,除取得业界具公信力之专家出具资产价值评估报告外,另委请独立公正会计师针对个案交易价格出具合理性意见书,所有资产取得与处分案均经本公司审计委员会与董事会核议通过,并依主管机关规定发布公告、重讯与办理重大讯息记者会等事宜,相关程序皆遵循法规,各该资产之取得亦均为公司长远发展所需,绝无任何违法情事,该股东之指控完全与事实不符。

自2016年长荣集团总裁张荣发先生逝世后,四位遗嘱执行人依巴拿马长荣国际公司章程第7条第9项及第10项规定,一致同意指定由张国华先生担任Permanent President (常任董事长)之职位至今。巴拿马当地政府机关所登记巴拿马长荣国际公司之常任董事长为张国华先生,并无疑义。该名股东主张巴拿马长荣国际公司的Permanent President(常任董事长)应为张国炜先生或张国明先生,此为毫无法律根据之错误事实。

长荣海运一向尊重所有股东的意见,董事会及经营团队也会站在公司永续经营的角度继续努力为股东争取最好的权益,董事会与经营团队基于营运所需之任何决策皆经得起检验。若为有心人士操作或唆使他人做出影响公司营运的行为,对长荣海运的声誉造成伤害,公司也将采取必要的措施,以捍卫公司的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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