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地区人大首次制定三年立法协作计划 下一年度将协同立法促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

交汇点讯 记者从江苏省人大常委会获悉,经沪苏浙皖四地人大近日共同研究,对长三角地区2025—2027年协同立法工作作出统筹安排。这是长三角三省一市人大首次制定三年协同立法计划,共安排正式项目和预备项目各三件。

未来三年,长三角地区人大协同立法正式项目包括:制定《促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的决定》(暂定名)、制定《深化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的决定》(暂定名)、围绕长三角突发事件协同应对机制开展协同立法。预备项目包括:研究推动长三角区域社会信用协同立法、研究推动制定《促进长三角文旅一体化发展的决定》(暂定名)、研究推动制定或者修改法律援助法规。四省市人大还将就长三角固体废物联合监管等协同立法开展调研。

记者获悉,沪苏浙皖四地人大还达成一致意见,进一步完善长三角地区人大常委会区域协同立法工作机制,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发挥人大在地方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加强立项、起草、调研、审议、实施等各环节协同。项目选择上,三省一市人大常委会商定,聚焦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围绕加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跨区域协同、加快完善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积极推进高层次协同开放、改善民生、加强生态环境共保联治、着力提升安全发展能力等方面,选取涉及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共性问题、关联问题和重要民生问题,推动具体立法项目务实协同。

2024—2025年度,长三角地区人大常委会将协同开展立法工作和立法调研各1项。在协同开展《促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的决定》(暂定名)立法工作中,将总结固化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的制度创新经验,坚持协同共建共赢共享原则,聚焦创新策源、科创产业、创新生态、体制机制等重点内容,推动长三角区域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为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在另一项协同开展的立法调研中,四省市人大将共同就加强政务服务领域合作,深化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进行调研论证。

“下一年度立法协同项目抓住了服务保障国家重大战略实施的重点问题。”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同志表示,要加强省级层面沟通交流、支持市县层面创新探索,以人大的务实举措与具体行动,为长三角一体化更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有力制度保障。围绕更好协同立法,建议三省一市人大商定适宜的立法时机和起草方式,开展同步调研、同步论证,及时相互通报审议过程中的重大意见,切实增强在法规起草、调研、审议等各环节的密切协同,加强法规通过后的联合宣传,督促有关部门和地方抓好法规贯彻实施。

长三角三省一市人大还首次制定了年度联动监督计划,共包括三项工作。2024—2025年度,各省市人大分别组织开展“居民服务一卡通”推进情况协同监督调研;在上海市人大牵头下,开展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能力建设,推动长三角知识产权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联动调研;在江苏省人大牵头下,围绕智能物联产业和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开展联动监督调研。

在代表工作联动上,2024—2025年度,浙江省人大将牵头围绕长三角市场监管服务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先行区情况,组织长三角地区部分全国人大代表跨区域联合调研;安徽省人大牵头围绕推动长三角地区更好发挥高质量发展动力源作用情况,组织长三角地区部分全国人大代表跨区域联合调研。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陈月飞

图片 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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