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车连按「3声」喇叭 公车司机判刑6月、赔上百万

示意图与本文无关(图/中时资料照)

2017年8月10日,新北市一名公车司机,因为要超车所以连按3声喇叭,提醒前方机车骑士结果骑士疑似被吓到,擦撞围篱摔车倒地,2个月后身亡,此案经法院审理,依过失致死罪,判处司机6个月有期徒刑;民事部分则须赔偿至少208万元。

根据判决书,刘姓公车司机,事发当天下午,开车经过新北市三峡隆恩街,由于这路段正在施工,依相关规定不得超车,但刘姓司机未遵守规定超车,当时右前方有一名73岁郑姓骑士,刘姓司机于是连按3声喇叭,示意要超车,而郑姓骑士却被喇叭声吓到,转头看查看发生什么事,导致机车没保持直线,下一秒撞上路旁施工围篱,同年10月因中枢神经性休克身亡。

检察官依《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第101条规定起诉,若想同道前方车,必须先按2声喇叭、或变换灯光1次,不得连续密集鸣按喇叭或变换灯光,迫使前车让路,但刘姓司机连按3声,明显违反规定。且该路段在施工,司机也应该知道是单行道,不能超车。

法院审理此案时,依过失致死罪,判处刘姓司机6个月有期徒刑;民事部分法院认为,刘姓司机与客运公司在此次事故,占3成责任,计算赔偿金额应该赔208万余元;而刘姓司机个人扣除汽车强制险保险金,应该赔偿骑士家属18万余元,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