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会贪! 河北人大常委原副主任9年敛财9.6亿元
▲河北人大常委原副主任杨崇永9年敛财9.6亿元。(图/翻摄自新华社)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杨崇永受贿案于12日开庭。检方指控,杨崇永从2008年至2016年间,利用职权之便向关系人索取财物,总共贪污了人民币2.06亿余元(约新台币9.6亿元)。杨崇永当庭认罪,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根据《人民网》报导,中央纪委2017年4月公布杨崇永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同年7月确认违反政治纪律,办理假身分证私自出境,长期隐瞒婚姻变化情况,还收受礼金长期借用私营企业主车辆、住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
报导引述中纪委当时通报的严厉措辞,「杨崇勇身为中央候补委员,忘记入党初心,丧失理想信念,毫无宗旨意识,私欲极度膨胀,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性质十分恶劣、情节特别严重,损害党的事业,污染河北省的政治生态,应予严肃处理。」
杨崇永短短9年的时间就贪污了9.6亿多元,令外界相当诧异。但除了他之外,报导统计,今年至少有8名中管干部走上审判席,分别是第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原委员、重庆市委原书记孙政才,广东省委原常委、珠海市委原书记李嘉,江苏省委原常委、原常务副省长李云峰,湖南省委原常委、宣传部原部长张文雄,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李文科,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裁王银成,司法部原党组成员、政治部原主任卢恩光和全国政协原常委、港澳台侨委员会原主任孙怀山。
报导指出,孙政才、李嘉、李云峰、王银成这4人已经被判刑,分别是无期徒刑、13年、12年和11年,其余还处于择期宣判阶段。报导分析,这些人大多数都涉及受贿罪,金额从人民币870万余元(约新台币4060.8万元)至2.06亿余元。其中,张文雄还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共有折合人民币5158.3万多元的财产无法说明来源;李文科则涉嫌行贿罪,为获得职位先后给予55名辽宁省厅级以上干部人民币、美元、购物卡等,共计折合人民币186万余元(约新台币868.1万元)。
▼今年至少有9人涉嫌受贿走上审判席。(图/翻摄自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