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商女店员与人夫搞瞹眛 正宫怒告获赔8万元
梁姓人夫与超商女店员发生婚外情,互传瞹眛简讯及照片,被正宫妻子告上法院,2人被判赔8万元。(图:shutterstock/达志)
梁姓人夫经常到超商购物,认识正妹店员小玉(化名),两人在店内打情骂俏发展出婚外情,一起牵手出游,梁男在家中泡澡时,还拍露大腿相片给小玉,戏称「没妳在不会变大」,小玉大胆回应「我在我就会在浴缸要了你」,梁男妻子从丈夫手机发现两人的对话和照片后气炸,怒告两人侵害配偶权,求偿80万元,法官审理后判两人应赔偿8万元。
判决指出,梁男经常到住家附近的超商购物,进而认识女店员小玉,梁男常在店内借故逗留聊天,进而与小玉发展出婚外情,两人一同出游,还互传露骨简讯、照片调情,梁男的正宫妻子发现丈夫行为怪异,还雇人跟踪两人出游。
去年某日深夜,梁男在泡澡时,传自己在浴缸泡澡露大腿照片给小玉,传瞹眛讯息称「没妳在,不会变大」,小玉回「我在我就会在浴缸做,在浴缸要了你」、「一样可以做」、「比较深」、「坐身上就好」,不料这些瞹眛露骨亲密对话竟被梁妻发现,怒告两人侵害配偶权,请求损害赔偿80万元。
梁男出庭时辩称,他和小玉的暧昧简讯都是开玩笑,而且其妻取得简讯内容与出游照片都是偷拍得来的,不能当证据;与小玉出游的照片则是小玉车祸受伤,他出手扶小玉,不是「手牵手」;小玉辩称,梁男陪她去拜拜出游,是因为她相恋7年的男友前年过世,她走不出悲情,才请梁男陪她一同去屏东拜拜,梁男担心她伤心过度会摔倒,才伸手扶她。
桥头地方法院法官审理检视相关证据后,不采信梁男与小玉的辩词,判两人应赔偿梁妻8万元,两人不服上诉,被高雄高分院驳回,判赔8万元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