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速40公里吃雙罰單 開罰數量1年增加近5倍

交通部去年6月修法,将超速60公里为危险驾驶下修为40公里。政策上路满1年,台北市交通局发现,修法后严重超速的数量增加近5倍,也有许多民众不知道严重超速不仅会处罚驾驶人最高3万6000元罚锾,还会吊扣车主牌照6个月,可累积处罚,就曾有民众在同道路被连续开罚13次,罚锾累计15万6000元,因未到案处理已注销牌照并移送强制执行。

自2023年6月30日起,行车速度只要超过规定之最高时速40公里以上,就属严重超速,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中危险驾驶规定举发,除罚锾新台币1万2000元至3万6000元、记违规点数3点及参加道安讲习外,还会吊扣车主牌照6个月。

每天开车上班的通勤族王先生认为,超速40公里确实很危险,国道最高速限110公里已经很快,要达到危险驾驶等于要开150公里,在没车的状况下也许不会怎样,但路上只要有车,看见后方来车不断加速又呼啸而过真的会很紧张,就怕有事故发生自己受到波及。

林小姐则说,在台北的平面道路上不太会遇到严重超速的驾驶,毕竟随时都有车辆在路上,想要开快也不可能,反而最担心蛇行钻车的汽、机车驾驶与砂石车超速,载着重物只要超速10公里就很难煞住,应该更要严罚。

北市交通局统计,2023年危险驾驶样态排名,最大宗为「超速40公里以上」有3371件、「任意煞车或暂停」271件、「迫使他车让道」148件、「在道路蛇行」118件。而2023年1月至6月严重超速开罚672件、扣牌609件;修法后2024年1月至6月,超速增加至3972件,多了3300件,激增491.1%、扣牌2087件,多了1478件、242.7%。

北市裁决所表示,许多民众不知道新的处罚规定,若车速超过最高速限40公里,举发机关会掣发2张同时间及同地点的严重超速罚单,1张针对驾驶人处以罚锾、1张针对车主处以扣牌6个月处分;依「行政罚法」二者皆需处罚,无「一罪二罚」的问题。其违规地点相距6公里以上、时间相隔6分钟以上或行经1个路口以上,得连续举发。

交通部去年6月修法,将超速60公里为危险驾驶下修为40公里,裁罚件数暴增近5倍。图/联合报系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