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初判表惊见「轮胎变当事人」 女车主狂笑:分手费粗估30万
一名女网友今天拿到之前车祸的初判表,除了她与对方曳引车驾驶,还有一个当事人竟是「轮胎」,她发现亮点后笑到不行,同时不忘po网分享,而网友们也被戳中笑点,打趣道「轮胎说离开车子我也不愿意,是螺丝没抓紧我!」
女网友今在「爆废公社」po文表示,「上个月车祸的初判表拿到手,看到当事人2还是觉得好笑XDDD。」从这张初判表可知,原po尚未发现肇事因素,应为受害者;而曳引车驾驶的肇责则为车轮脱落或轮胎爆裂。
重点是,就连轮胎都被列为当事人,至于肇事原因上写「尚未发现肇事因素」也莫名戳笑点。女网友提到,当时整颗轮胎包含轮框躺在高速公路的超车道上,她更笑说,跟轮胎分手是要付出代价的,「车主目前分手费初估30万阿!」
对此,网友纷纷回应,「是自由的追求还是车子的不挽留~」、「时也运也命也,非轮阿尬车a不能也」、「当事人轮胎好可爱哈哈哈」、「轮胎的离开是螺丝的不挽留」、「我比较想要看妳的报案三联单,警察轮胎的笔录写什么」、「看来是车子的不挽留才让轮胎这么不爽的提出分手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