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拒检!无业女狂摇车窗「2度猛夹」瞎喊:他自己伸进来的...警手秒受伤
▲蔡姓女子拒绝警方调查,并连续两次摇上车窗夹伤员警。(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exels)
蔡姓女子2017年7月14日下午开车与机车发生事故后,因不愿接受警察查验身分,竟2度升起车窗夹伤刘姓员警的手掌及手臂。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后,刑事部分蔡女被依妨碍公务执行、普通伤害等罪,判处有期徒刑3个月;民事部分判蔡女应赔偿刘警6万元。可上诉。
刘姓员警主张,当时他接获报案,蔡女开车与机车发生事故,抵达现场时,他要求查验女子身分,于是请蔡女出示驾照、行车执照,却遭蔡女拒绝,下秒蔡女更不顾他的左手正放在驾驶座窗框上,竟直接将车窗摇起,使他的手无法动弹。
刘警及其他在场同仁见状,不断要求蔡女立即摇下车窗。不料,蔡女摇下车窗不到1秒后,又立马将车窗摇起,再次夹住刘警的左手掌至左前臂,最后其他员警只好打开后座车门,伸手将驾驶座门锁打开摇下车窗,这才解除状况。事后刘警赴医院验伤,决定向蔡女提告求偿10万元精神抚慰金。蔡女否认自己做出暴力行为,她指出,根据现场的录影画面,她关上车窗的瞬间,是刘警自己将手伸入车窗内,另外她强调诊断明细显示,刘警手部活动自如、无变形或肿胀。
但台北地方法院勘验警方提供的照片及医院验伤单发现,刘警左手掌确实有显著的红肿压痕,且手臂也有擦挫伤痕迹,再加上现场画面,认定蔡女确实连续2次摇上车窗,夹住刘警的手,使对方受伤。法官斟酌双方状况后,判定蔡女应赔偿刘警6万元的精神抚慰金。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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