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现场双方谈妥事后被告肇逃 警呼吁报警

警方请宋男于今年1月8日至交通分队指认,终于确认肇事逃逸重机车车号,立即查询车籍资料,并循线联系涉肇逃驾驶萧姓男子说明。(台中市警第五分局提供/张妍溱台中传真)

台中市警第五分局去年底接获1起交通事故处理,宋姓、萧姓骑士于北屯区崇德2路与松和街路口发生小擦撞,萧姓男骑士可能认为还好便离开现场,但对方宋男报警处理并指控萧肇逃,警方调阅事故路口监视器,通知萧到案,萧委屈地说,当时以为双方和解才离开,没想到被反控,警吁,当交通事故发生仍报警处理,避免日后争议。

萧姓男骑士向警方说,「当时宋男表示没有受伤且车损无大碍,所以双方同意自行处理,不需报警之后才离开」,王员安抚萧男的情绪,仍以专业中立的观点向萧男说明其相关的权利,并宣导报案程序的重要,避免各说各话的情形,也可免于不必要的诉讼程序。

警方指出,去年12月23日员警处理崇德2路与松和街路口之交通事故,报案人宋姓男子称,驾驶重机车遭另1部重机车碰撞,碰撞后宋男表示「被撞当下有用脚撑住地面,未摔倒在地,但有膝部挫伤」,员警听完宋陈述后陪同现场查看,但未发现有拍摄碰撞位置的监视器,难以查找当时事发涉案车辆。

警方表示,处理员警基于实事求证精神,多次至现场查访终于找到宋男碰撞前后机车经过画面及碰撞后肇逃车辆离开的画面,并请宋男于今年1月8日至交通分队指认,终于确认肇事逃逸重机车车号,立即查询车籍资料,并循线联系涉肇逃驾驶萧姓男子说明,制作相关资料,全案依法函送地检署侦办,交由司法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