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开车撞伤人无罪?黄伟哲:难道是幽灵驾驶
怎么会有这么荒谬的案子?一名王姓男子因7年前车祸瘫痪至今,原本肇事车上的陈姓男子,已经坦承自己驾驶酿祸,没想到3名证人却指开车的是同车的叶姓男子。但后来法官根据自由心证,又判叶男无罪,最后居然出现无人有罪的怪判决。民进党立委黄伟哲质疑,此判决对受害家属二度伤害「难道是幽灵车肇事」。
高雄市一名王姓男子94年3月骑车遭轿车撞成重伤瘫痪,但肇事车上的叶姓与陈姓男子,在全案缠讼6年多后全都无罪定谳,让王家人难以接受。民进党立委黄伟哲13日陪同陈情人王妈妈举行记者会表示,司法判决矛盾让王家承受二度伤害,若肇事轿车上2人都被认定不是驾驶并获判无罪定谳,「那车辆岂不是幽灵所驾驶?」,吁司法重新调查。
原任职交通部的王男前途大好,没想到一场车祸毁了一切。王妈妈说,事发时陈男跟警察说是他开车,但台湾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却依目击证人说词,认为叶才是驾驶,判陈男无罪定谳。后来检察官改起诉叶男,全案上诉到高雄高分院,法官又认为陈男才是真正的肇事驾驶,也判叶男无罪定谳。
王妈妈难过的说,「儿子现在瘫痪在家里,我们也没有钱去医院医治,他才30几岁,死也死不了,每天很痛苦在家里吵吵闹闹」。
出席记者会的肇事者公司阳明海运律师郭锦茂说,陈男从头到尾都承认自己是驾驶,绝无幽灵驾驶的问题,阳明海运也尊重司法判决。
高雄高分院表示,检方先起诉陈男后,第一次由刑六庭审理,陈男承认车是他开,当时是去接刚下飞机的叶姓上司,但法官根据2名目击者都指认是叶在驾驶座,才判陈无罪;检方后来起诉叶男,第二次改由刑五庭审理,法官认为2名目击者连肇事轿车的颜色与车型,前后说法都矛盾,常理鲜少上司开车载下属,判叶男无罪。
高雄高分院表示,刑五庭判决叶男无罪后,已发现前后两庭判决歧异,因此在判决书里叙明「告诉人可声请检察官依法对先前陈男被判无罪的确定判决,提起再审之诉,以资补救,并非求偿无门」。至于民事部分,一审时高雄地方法院判车上的叶姓男子与他所属的阳明海运公司必须赔偿王家新台币1744万多元。
但律师表示,因为再审跟非常上诉的要件是非常严格的,这个看来也不符合非常上诉、也不符合再审。撞人车上的2个人,现在通通都无罪,家属只能提起非常上诉,但成功机率微乎其微,瘫痪的王先生生活该怎么继续,家属无语问苍天。
▲两男无罪定谳,律师:提非常上诉门槛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