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手头」罪刑比「车手」轻?法官无故减刑…检方上诉成功翻案!

台中分院法官认为,黄男萧男共犯,又黄男无轻判理由,二审改判1年4月。(图/ETtoday资料照)

记者徐恺昕/台中报导

萧姓男子2014年在黄姓男子介绍下加入诈骗集团,进入集团后他被指使假扮成检察官,向黄姓女子诈骗。警方破获后先是逮捕萧男,随后再循线逮捕「车手头」黄男。2人双双被依触犯行使伪造公文书罪判刑,原触犯该法须被判刑1至7年,不料,台中地院一审却轻判黄男9月,还没有说明减刑理由。检察官上诉二审,台中高分院撤销原判决,改判1年4个月,成功翻案。全案仍可上诉。

据判决,萧男加入诈骗集团后开始担任车手,负责扮演检察官行骗,每回结束再将收取来的赃款交给「车手头」黄男。一次犯案时,萧男先是拿假公文向黄女骗得了120万元,随后又食髓知味再骗200万元。黄女知道自己遭骗后立即报警,警方抓到萧男后,又根据萧男供词逮捕黄男。

一审台中地院审理时,2人皆因触犯行使伪造公文书罪、僭行公务员职权罪与诈骗取财罪被判刑,以较重的行使伪造公文书罪论罪,可判处1至7年徒刑,但最终判决结果出炉,萧男与黄男分别配判1年4月及9月。法官对此表示,黄男年轻力壮,竟不思寻正当途径加入诈骗集团获取不法所得,虽严重影响社会治安及国人信赖,但他犯后坦承犯行,态度尚可,在衡量他在集团内的分工角色及所得后,判他9个月。

对于黄男被轻判,检察官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时检方表示,行使伪造公文书罪最轻本刑是1年,黄男没有任何减刑情况,不应该被轻判,应撤销原判决重审。台中高分院审酌,萧男被判刑1年4月,黄男与他是共犯却仅被判刑9月,认定一审判决不适当,确定撤销,二审参酌萧男徒刑后,改判黄男1年4月。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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