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勃拉2岁女打手枪贴私处照 台中「鬼父」重判5年10月
▲台中「鬼父」性侵2岁女儿,台中地院判他有期徒刑5年10个月。(图/翻摄自爆料公社)
台中市乌日一名自称「鬼父」的31岁林姓男子,2015年在加入「乱伦或偷窥经验分享」私人群组,并贴出数张用手猥亵性侵2岁女儿的照片,还留言「训练女儿帮我打手枪」等语,激起网友公愤截图报警。台中地方法院日前审理终结,依加重强制猥亵等罪判处林男有期徒刑5年10月,全案仍可上诉。
林男与妻子离婚后获得女儿监护权,平日沉迷于网路色情影片和网友性爱聊天,并一直使用乱伦动画「鬼父」为暱称,加入讨论乱伦聊天室分享自己女儿裸照及父女乱伦内容。
林男2015年12月底在「乱伦或偷窥经验分享」群组贴出,抚摸女儿生殖器、女儿下体等8张照片,还有许多离谱的对话,包括「我是训练女儿帮我打手枪」、「目前她2岁」、「每天早上起床都会帮我打手枪」;还表示因为离婚变成单亲爸爸才会成为「鬼父」。
▲林男在群组内分享乱伦内容。(图/翻摄自爆料公社)
群组内有网友看不下去,将照片截图上传脸书「爆料公社」,引发网友挞伐肉搜鬼父。警方获报后立刻前往林家调查,发现许多和猥亵照片中男子、女童相同的衣物,随即将女童交由社会局安置,依强制猥亵等罪将林男移送台中地检署侦办。
林男被捕后供称,女儿握着他的生殖器是因为他「晨勃」,说要教女儿口交也是一时耍嘴砲,回应网友起哄、乱编对话,矢口否认犯行。检方认为,林男说法避重就轻,接回女儿同住仅3个月,就枉顾人伦侵犯女儿,可见性观念明显偏差,向法院声请羁押至今。
台中地方法院一审认为,林男犯行明确,为了取悦网友、有趣,罔顾人伦、性观念严重偏差,因此依加重强制猥亵等罪判处林嫌有期徒刑5年10月。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