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建宇》设捷运总公司 问题多
新北捷运局180人想包山包海,侯友宜指出,不能只靠公务人员。(叶德正摄)
近日来双北市长柯文哲、侯友宜为了环状线、基隆南港线、汐东线、万大二期捷运兴建营运权多次激烈交锋,两市议会也加入战局。交通部长林佳龙准备提供沟通平台解决此项争议,但也指出台湾捷运规模越来越大,或许只需一家总公司,再以北、中、南分公司方式分开营运也是不错的想法。但真是这样吗?
此议题表面看来,好似双北争权限,但实质却牵动全国捷运兴建营运政策,更涉及中央与地方权限画分与预算编列,也攸关国内捷运或轨道运输百年发展大计,甚或与国内轨道兴建营运技术及管理能力能否进军国际,并占有一席之地大大相关。
如按林部长的想法,全国仅一家捷运总公司,并由北、中、南三家分公司分开营运。首先要面对的是,一个中央成立的国营公司,如需面对地方质询捷运营运事项,依权限分立原则,中央指派的公司或分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可能到北、中、南各地方议会备询吗?该公司年度营运预算经费,究竟由中央或各地方政府编列?抑采地方政府委托中央国营公司办理,由各地方政府编列?
此外,以当今全世界捷运系统本业必然亏损下,该公司又如何向各地方政府及议会负责?另该国营公司在营运模式上,真的会较诸地方政府自设营运公司更接地气、更能因地制宜吗?
反不如采区域发展理念,由交通部出面整合如双北、基隆甚或桃园成立单一捷运公司,重新就各营运路线的总建设经费及总里程,和各年度维运经费统合计算,重新分配股权,并共同协商指派董监事和经营管理人员,且由所指派的代表董监事来面对议会质询,是不是反而更符合地方发展需求?
其实现阶段交通部急迫待解决的问题,反而是列入前瞻及各地方政府已提可行性研究的各项轨道建设,交通部应劝阻各地方政府不再成立捷运局与捷运公司,毕竟这些地方政府难有足够的轨道兴建与营运人才,故交通部应在各核定建设计划中要求地方政府委由现有已具兴办营运绩效的团队来办理,才是正办。
此外,国内捷运系统现今最大的问题在于本业亏损,所有搭配捷运建设的TOD(大众运输发展导向)开发,例如捷运沿线或站区的土开或联开,永远落后路线开通好几年,甚或站体设计不符营运实需,以致未能于路线开始营运时就引入产业或商业进驻,带来就业人口、商机与人潮,更谈不上运量增加,增益盈收消弥亏损,避免债留子孙了!
以上显见全国捷运局与捷运公司的整并才是重点,而非仅在全国成立一家营运总公司或成立北、中、南分公司。捷运系统如能兴建与营运结合,既可相辅相成,且在彼此意见回馈中,亦可避免兴建缺失,并符营运需求,甚或可提升本业及附属事业营收。而兴建营运人才亦可相互交流运用不致流失。
台湾岛屿不大,轨道发展总会受限,国内捷运系统如能建立良好的兴建营运绩效自可进军国际,国内轨道产业的发展才会有未来!但愿交通部能妥谋策略,拟定短、中、长期作法,为国内捷运发展策定长远的政策蓝图。
(作者为前交通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