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菊连环告吞首败!费鸿泰评「落井下石、诓骗灾民」皆属有据 获判无罪
▲费鸿泰因在脸书评论陈菊挨告,他出庭时呼吁陈菊「应有受公评的雅量」,北院10日判他无罪。(图,资料照/记者罗志华摄)
现任立法委员费鸿泰于2019年4月5日以「韩市长的佛心,陈菊的祸心」为题在脸书发文,提到韩市长任市长不久,便放弃对小林村国赔上诉;反观高市府于88风灾期间,未积极派员协助撤离,使小林村灭村,「陈菊不但不帮忙,还落井下石拒绝国赔」;又评高雄气爆,「陈菊更是诓骗灾民用代位求偿处理,灾民却因高过时效而无法求偿」。陈菊怒提告费鸿泰加重诽谤,北院10日判费鸿泰无罪,可上诉。
双方于8月20日出庭交锋时,陈菊委任律师表示,2009年88风灾时高县府与高市府尚未合并,小林村属「高县府」辖区,费鸿泰却称「高市府」未积极疏散民众,导致小林村灭村,意图误导民众将责任算在时任市长陈菊头上。
但费鸿泰律师表示,高市府与高县府合并多年,已属全民习惯称呼,且当时「高市府」也确实未派员到「高雄县」疏散小林村,费鸿泰脸书所述皆属事实。至于高雄气爆部分,高市府因民代位求偿疏失,使灾民超时无法求偿,更有判决作为依据,直指高市府应负40%责任。
费鸿泰更于8月20日在庭中表示,「我当民代25年,在脸书评论、召开记者会上千次,从未被告;陈菊最近告了很多人,她作为公众人物应有接受公评的雅量」、「小林村、气爆案是近10年的重大案件,我在市场服务的时候,常常听民众在讨论,这涉及首长施政作为可受公评,我绝无虚构、捏造不实,借此批评陈菊,我认为自己无罪」,显得相当坦荡。
北院审理时,认为「高市府」于2009年88风灾时,确实因小林村属「高县府」辖区未派员疏散,且高雄县、市府合并后,高雄市拒绝小林村国赔,及气爆案中应由高市府负责部分,都有判决佐证并非虚伪,不构成诽谤罪。至于「祸心、落井下石、诓骗灾民」等语,都与上述事实相关,应属合理评论范围内,受宪法言论自由保障,因此于10日判费鸿泰无罪,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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