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凱凌貪汙入獄又涉光電 懲戒庭應訊 法官疑:還有幾案?

台南市政府经发局前局长陈凯凌因索贿、超贷、洗钱、违反利益冲突回避、财产申报不实及滥用首长职权,去年11月遭监察院弹劾。惩戒法院1日审理,陈因贪污遭判刑8年确定,正在监狱服刑,惩戒法院透过视讯方式开庭,但陈还另涉光电弊案4月间遭台南地检署起诉,受命法官疑惑陈「还有几个案子?」

刑事部分,陈凯凌被控向厂商收贿,接受酒店饮宴及性招待,且以购置豪宅名义超贷,一审被判8年刑,台南高分院改判6年5月徒刑。原本案件上诉三审,但4月12日撤回而告定谳。

弹劾案文指出,陈凯凌担任经发局长期间,假借职务上权力,要求并收受与职务上有利害关系者180万元、饮宴应酬及性招待13万余元,检方侦查时,无法合理说明其他不明财产来源,且隐匿财产未依法申报。

监察院认为陈凯凌另有财务上不法及不忠于职务行为,事证明确;此外,也有不当指示属员、裁量滥用或怠惰办理「七股科技工业区开发案」及「柳营科技工业区污水处理厂代操作劳务采购案」,造成执行进度延宕及公库损失。

弹劾案文另指出,陈凯凌还涉嫌向彰化银行超贷,诈取296万余元现金,为隐匿犯罪所得,假借委托友人购买股票,分次以现金方式交付友人这些款项,以此掩饰、隐匿犯罪所得的去向及所在,涉犯洗钱罪。监察院表示,陈凯凌所作所为有失官箴,依法应受惩戒。

但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台南检方侦办光电弊案,查出力旸集团总裁古盛𪸩为规避繁琐审查程序、减省申请开发支出费用,涉与时任经发局长的陈凯凌、能源局组长林文信共谋「小二甲」禁令解套,图利五天公司违法通过设置案场,估算20年售电收入逾91亿元,检方依贪污等罪起诉15名官商。

昨天惩戒法院开庭时,法官厘清证据清单,其中监院代表指陈在2020年间明知应报请市府核准首长宿舍租赁申请、经费支出及财物采购案,却僭越市府职权自行核定,不法攫取房屋租金及租赁相关费用共计21万余元利益,违反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预算法。陈透过视讯镜头喊冤,称首长宿舍非常破旧,装潢起来是一大笔钱,他到任时半年多只能先栖身朋友家。

法官询问监院代表这部分是否经检方侦办,但监院代表指检方目前列「他」字案,法官则以为是包含在刑事确定判决里头。监院请惩戒法院不待刑事判决,依行政违失来检视。

但对于陈还有涉及光电案部分,因不在本次弹劾范围内,如何处理可能也牵动本案审理。法官和监院代表无法当庭厘清陈共有那些违失行为,法官感慨「新闻都有报」。

台南市政府经发局前局长陈凯凌因贪污遭监察院弹劾,惩戒法院审理中。图/联合报系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