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韦臻/台湾动画产业40年,终迎来《幸福路上》

台湾从1975年第一部宽银幕动画长片封神榜》至今,已经走过43个年头了。而今,我们终于迎来《幸福路上》。

对《幸福路上》留下印象,已经是2017年了,短短的预告片里,流畅的画面、在地的场景、明确的角色,在历经台湾几部动画长片的洗劫后,这部片对我而言简直是浴火重生。

▲《幸福路上》剧照。(图/传影互动提供)

因此,年初《幸福路上》上映,看过片后,我即刻成为追踪粉丝,约三天就查询一回该片上映厅数以及票房累计。印象中,全台上映厅数从超过半百快速下降,票房累计则从台北票房30多万逐步缓慢上升,一段时日后,台北票房攀升至400多万。掐指一算,全台票房大约刚好突破千万,我抚了抚心脏,庆幸中带着哀伤。

庆幸是《幸福路上》这部片,至少没有落入台北票房五六十万而草草下档的常见命运;哀伤则是,台湾历经整个2002年后所谓「数位内容产业政策及大动作的动画补助挹注,却依旧无法观众带回电影院,更难堪的是,从2002年后的16年内,金马奖最佳动画片得奖名单除了《红孩儿:决战火焰山》(2005)之外,共11年入围从缺,另三届由香港《麦兜》系列夺得,2017年出炉的则是之前攻入柏林影展主竞赛场的中国黑色幽默动画《大世界》。

▲2002-2017金马奖最佳动画片获奖名单。(图/翻摄自《Fountain新活水》)

从「两兆双星」的悲剧宿命谈起

谈及2002年的「数位元年」,众人泰半已经没有什么记忆了;但若说起「两兆双星」,科技业的朋友恐怕尚且历历在目,这个政策据称将台湾DRAM(记忆体)与面板从明星行业搞成业界口中的「惨案」,实际上,却是台湾少见含括动画产业的产业政策

规划于经济部工业局内(暂且先不论为何动画产业政策会归在经济部工业局之下),从政府喊出「数位元年」口号之后,诸多相关政策,如数位内容产业推动办公室、数位内容学院、数位内容厂商申请主导性计划鉴价与投资服务中心、数位内容与文创产业优惠贷款等,都包含对动画产业的辅导

以上诸多政策,包含「两兆双星」计划,都源自2002年政府提出的「挑战 2008︰国家发展重点计划」。不只经济部工业局,包含新闻局后整并为文化部)也为了配合「挑战2008」计划,于同年规划国片辅导金新制,将动画电影纳入优先辅导对象;隔年亦将动画作为辅导金三大项目之一。同样在2002年,时任行政院长的游锡堃宣布将成立「文化创意推动委员会」,并编列1亿4000万元,辅导数位及动画电影发展。

表面上看来,整个国家仿佛正迎向文化创意与数位内容的丰厚培植期。然而,多年过去,「两兆双星」被贬指为金援却未致力于厂商开发核心技术,一昧向国外大厂购买技术授权,导致2008年亏损上千亿的产业悲剧;动画产业则如前述,完全无能带入新旧观众,甚至成为台湾电影产业类型中最为脆弱的一环,动画电影产量不仅屈指可数,甚至随意搜寻网路平台,浑身负评的动画电影也绝非一二矣。

若将自有技术研发比拟为科技业的灵魂,那么,动画创作的灵魂,则是自有故事的开发。以此逻辑看待则或许可说,早在90年代台湾动画产业面临全球分工体系的扩张,就预示了「两兆双星」计划悲剧的宿命。

1980至1990年代:台制代工起又落,与迟来的文化培植意识

熟悉动漫产业的观众,大概都听过台湾「小叮当」(哆啦A梦)的黑历史。1983年的农历年间,台湾戏院上映了一部《小叮当大战机器人》的春节档电影,是一部以台湾街道为描绘背景的哆啦A梦动画片,而制片公司则是当时专营全球动画代工的宏广

在1992年台湾《著作权法》修订之前,大概所有台湾的小朋友人手一本盗版小叮当,甚至许多由台湾漫画业者自行「编剧」,或剪贴改编藤子•F•不二雄的其他作品类似风格的漫画,再随意涂上色块线条。而《小叮当大战机器人》的出现,正是台湾动画创作业者直接挪用哆啦A梦的角色设定与人物关系,自行企划、编剧、绘图、后制完成了这部动画长片,推行到院线上映。此刻的背景,是台湾著作权法不完备,以及台湾正身为全球最大动画代工厂的年代。

▲1983年农历年间台湾戏院上映春节档电影《小叮当大战机器人》。(图/翻摄自《Fountain新活水》)

如众人所知,亦如诸多台湾动画研究者的文章,台湾在90年代面临了全球分工体系第二次扩张。而曾拥有「神奇的宏广」(Magic Cuckoos Nest)──意指无论案子多么赶都能如期赶工完成──的台湾,也在这次全球分工扩张之下,一面政府喊出「戒急用忍」,一面毫无阻拦地成为被全球淘汰的劳动力市场,遭中国及东南亚取代,就连宏广本身也设厂他乡。

台湾长期作为美国代工厂的身分,政府对于文化培植的意识来得极晚,毕竟,台湾1981年设置了第一个文化专责机构「文化建设委员会」(简称文建会),却直到1990年后面临国际外交接踵而来的困境,才将文化建设纳入国家建设方案中。我们大概也无法因此指责政府对于台湾文化产业毫无作为,问题的批判应当回到当时全球化分工体系的框架之中。

无论如何,动画片、动画影集在当时只具备「产值」意义,在政治上而言,出版审查制度仍未退场;在影视产业而言,一手面临日本动画的低价倾销、美国301条款的介入,另一手则是高收益的广告收益「产值」。

因此,早年台湾的自有动画电影创作,是依存在行政院新闻局的电影辅导金制度下,如1994年远东卡通的《禅说阿宽》、1997年稻田电影的《魔法阿妈》。后者几乎是某一代电影观众的唯一动画电影记忆,它是台湾与韩国动画产业的合作先例,是具备基本剧情设定该有的起承转合完整结构,更不若台湾自有动画常见的改编中国神话故事改编,是从在地记忆与情感出发的故事。

▲《魔法阿妈》电影画面。(图/稻田工作室提供)

2000年代:以代工之身赴自由贸易战场,政策却未回应专业

回到「两兆双星」的2002年,一方面台湾正值网路普及、数位科技新兴产业、虚拟网路红人如阿贵、讦谯龙等窜起,阿贵甚至转型为春水堂开拍数位动画电影,如2010年引爆网路话题的《靠岸》;另一方面,台湾电影创作正面临前所未有的艰险,为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2001年立法院修法通过,将国片映演比率以及外片征收国片辅导金的制度全数删除;2002年台湾正式加入WTO,也同步取消了外片映演戏院数限制、厅数限制,以及拷贝限制。

同年,台湾开始推动文化创意产业的相关政策与立法。

意思是,台湾动画在长期担任全球OEM的角色后,尚未认识OBM,就裸着代工之身,赴自由贸易战场。换言之,台湾没有预先留给自己深根、培植与转型的时间,就必须迎战自由市场机制──而眼前最惊人的对手,除了长期喂养台湾两代年轻人的日本动漫、美国迪士尼,甚至新加入了1995年以数位动画电影《玩具总动员》惊人气势崛起的皮克斯动画。

在台湾既有的代工专业基础下,核心欠缺的,正是「说好一个自己的故事」的能力,而这个故事同时必须长于在地特殊性,同时必须具备映照普世的世界观。

然而,根据数位媒体研究者洪雅玲的采访调查,台湾历经2002年以来的众多数位动画产业政策,却始终未回应真正欠缺的前置专业:企划、角色设定、编剧、脚本、场景设定等。

政府回避了最前端的文化生产专业阶段,却提供了数位内容资产鉴价与投资服务、优惠贷款、担保机制(当然还有技术人员的培养),导致最终鉴价服务无法取得融资方的信任,于2006年暂停实施。这个发展困境,重蹈覆辙在台湾2008年后的海角七号时期,国发基金依《文创法》,拨出台币百亿元投入台湾电影业,却在没有专业的鉴价机制下惨痛退场。

说好自己的故事有多难?之难,台湾从1975年第一部宽银幕动画长片《封神榜》至今,已经走过43个年头了。而今,我们终于迎来《幸福路上》。

▲《幸福路上》入选东京动画大奖。(图/传影互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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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韦臻文字工作者,曾任《破报》记者,文字散落于电影、剧场、艺术、性别、社运等范畴。本文转载自《Fountain新活水》,以上言论不代表本网立场。88论坛欢迎更多声音与讨论,来稿请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