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雅誉/阳台加装窗户算违建吗

房屋装潢除了屋内设计,也包括阳台可否加装窗户,除了要依照《公寓大厦管理条例规定,也受到法令规约区分所有权会议决议规范。(图/ETtoday新闻资料照)

最近房市交易热络,许多人买了新房要入住前,最重视的便是房屋的装潢,而装潢这档事除了屋内的空间设计外,也包括阳台可否加装窗户?

依据《公寓大厦管理条例》第8条第1项规定,「公寓大厦周围上下、外墙面、楼顶平台及不属专有部分防空避难设备,其变更构造、颜色设置广告物、铁铝窗或其他类似之行为,除应依法令规定办理外,该公寓大厦规约另有规定或区分所有权人会议已有决议,经向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完成报备有案者,应受该规约或区分所有权人会议决议之限制。」

简单来说,阳台上所装设的窗户常是靠着阳台外墙面来施作,自然要受《公寓大厦管理条例》的规范,所有权人不得任意改变,必须受到法令、规约及区分所有权人会议决议的规范。但如果住户不打算利用社区外墙面来施作,而是利用阳台天花板架设时,是否便可随意为之呢?虽然阳台天花板属于住户的专有部分,与前开条例第8条第1项所指情形不同,但如为固定式门、窗,则可能影响建造执照所申请之使用面积建蔽率之计算,在认定上恐属违章建筑而遭查报拆除。

但也有例外,《公寓大厦管理条例》第8条第2项规定,「当家中有12岁以下儿童或有65岁以上老人时,住户则可在门、窗开口处且不突出外墙(通常为滴水线)的地方加装防坠设施,如隐形铁窗,而不需要特别经社区规约或住户决议同意。」

因此,当住户开开心心为新家设计装潢时,如有在阳台加装窗户之需求,最好先查明社区所在地之各县市政府的违章建筑处理规则要点)对此有无特别的规定。各县市所制订之规则内容不尽相同,纵使在A县市有装设的经验,也不代表B县市同样可行。倘若市政府无禁止之相关规定时,则住户接下来亦须洽询社区主委,或取得社区规约、区分所有权人会议决议确认该社区对阳台加装窗户是否同意,以免花钱装设又面临拆除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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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雅誉,桃园地检署检察官台湾司法人权进步协会会员。以上言论不代表本公司立场